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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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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金印力消费基础设施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的公告

2025-1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2月18日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注:1、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应当将90%以上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分配给投资者,每年不得少于1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6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本次拟分配人民币45,000,000.00元,占截止基准日公募REITs可供分配金额的97.6254%。截止基准日公募REITs按照本次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与实际分配金额间可能存在尾差,具体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规则为准。

二、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本基金的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2、现金红利款将于2025年12月24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2日)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本基金于本收益分配公告披露当日上午开市起停牌一小时,上午十点三十分复牌。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3号一一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本基金于本收益分配公告披露当日上午开市起暂停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业务一小时,于当日上午十点三十分起恢复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业务。

3、本基金可供分配金额是指在基金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基础上通过合理调整计算得出的金额,在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过程中,应当先将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调整为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并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项目公司持续发展、项目公司偿债能力、经营现金流等因素后确定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本基金2025年第3季度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为3,013,991.35元,本基金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如下:基础设施基金发行份额募集的资金;收购基础设施项目所支付的现金净额,包括收购基础设施项目所支付的对价抵减收购日取得的项目公司货币资金;期初现金余额;金融资产相关调整;应收、应付项目的变动;当期资本性支出;当期支付的利息及所得税费用;偿还借款支付的本金以及对未来合理的相关支出预留等。经过上述项目调整后,本基金自2025年7月1日至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2025年9月30日)可供分配金额为44,665,344.98元。

本基金截止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金额46,094,572.57元,包含前期未分配的可供分配金额1,429,227.59元,以及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的可供分配金额44,665,344.98元。

4、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四、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访问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icc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 868 1166)咨询相关情况。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采取封闭式运作,封闭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起25年,不开通申购赎回,只能在二级市场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后,在场外渠道购买的份额需要转托管至场内方可交易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通平台进行份额转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