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
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ST海华 公告编号:临2025-052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
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4月23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96,422,633.5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394,158.8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2,142,609.03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如公司2025年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或内部控制被年审会计师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等,公司股票将触及财务类退市情形,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 收入确认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主要从事齿轮、工程机械、电梯配件等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以及天然气(LNG和CNG的运营)、成品油销售,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96,422,633.57元。随着后续审计工作的开展,不排除年审会计师复核具体项目的履约进度后,认定公司已确认的收入不符合确认条件而调减的情形,导致公司股票将触及财务类退市情形,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海华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5】390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就《问询函》中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1、关于营收确认。公司主营齿轮、电梯配件等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以及天然气(LNG和CNG的运营)等业务。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6亿元,同比增长5.96%,归母净利润亏损639.42万元。请公司:
(1)区分业务板块,补充披露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具体构成,包括业务名称、经营主体、经营模式、收入金额、毛利率及同比变化情况,说明是否符合行业趋势;
回复:按业务板块区分经营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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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电梯配件产品毛利率增加主要因为近年公司重点从供应链优化,安全库存以及优化采购价格等方面出发,通过降低废品损失和返修、退货等售后服务管理,采取工艺优化,做到工作细化、责任到位,以降低制造成本尤其是原材料成本,提升了毛利率。
注2:齿轮(箱)产品毛利率为负主要因为2025年公司暂停了部分产品的继续生产,本年度只对现有存货组织生产装配和销售,但因原材料采购批量较小,价格过高;又因地理位置原因,销售采购两头在外,销售及采购运费较大,机加人工成本较高,单位产品分摊折旧、车间管理人员工资等固定费用偏高;又因部分主机厂对现有机型降低采购单价,导致毛利率较同期相比下降幅度较大。
同行业企业主要财务指标(金额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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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同行业企业2025年三季度报告中无披露按产品分类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数据,上表数据根据各公司2025年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按产品分类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计算得出。)
2025年,下游市场需求持续走弱,供需矛盾依然突出。受此影响,公司电梯配件及齿轮(箱)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整体与同行业企业变动趋势无重大偏差。另,齿轮箱部分产品因采购和销售两头在外,近几年随着运输成本的不断上升,长期处于成本过高呈现亏损,公司对其部分产品进行了停产并对其产业进行了调整,受此影响,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了39.31%。
(2)结合业务模式及公司在该业务中的权利义务划分、违约风险责任归属等合同条款,说明收入确认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回复:
电梯配件:
广东精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下称:“广东精创”)的产品销售,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广东精创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购货方已签收确认收货,相关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确认收入。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广东精创业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为:销售商品业务,以商品发出、获取索取价款的凭证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综合上述,广东精创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公司相关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齿轮(箱):
青海华鼎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华鼎齿轮箱”)的产品销售,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华鼎齿轮箱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客户已验收合格并确认收货后,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华鼎齿轮箱业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为:销售商品业务,以商品发出、获取索取价款的凭证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华鼎齿轮箱相关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天然气:
茫崖源鑫能源有限公司(下称:“茫崖源鑫”)的天然气经营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公司通过自身加气机给车辆输入加气站经过过滤、干燥、气压调整后的CNG和LNG,由公司承担加气义务并承担责任,公司在交易中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天然气业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为:销售商品业务,以商品发出、获取索取价款的凭证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综合上述,公司相关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补充披露是否有新增业务,如有,请公司及会计师严格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七号一一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等规则,全面核实是否存在应扣除的收入。
回复:公司本期新增业务包括:
(1)为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以及公司未来在清洁能源的布局和业绩提供新的增长点。2025年8月公司控股子公司茫崖源鑫完成对巴州鲁新鼎盛燃气有限公司(下称“巴州鲁新”)100%股权的收购,巴州鲁新经营的业务为天然气LNG和CNG、成品油柴油及汽油的运营。
(2)因华鼎齿轮箱经营地位于青海地区,相关配套产业较差,采购和销售两头在外,近几年随着运输成本的不断上升,按照“走出去”的战略规划,为拓展省外工程机械市场,利用湖南工程机械企业聚集优势,增强企业生产能力,公司全资孙公司青海华鼎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8月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湖南青晔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湖南青晔”),湖南青晔经营的业务为工程机械关键零部件的生产及销售。湖南青晔的经营模式为:签订合同或承接订单→采购及生产→交付产品,经营模式为以销定产为主,因订单产品的物料采购周期与生产加工周期的时间差,湖南青晔会根据订单与生产联动机制,合理提前储备材料及生产半成品在制及产成品库存。关于湖南青晔向客户销售商品的责任情况如下:
(1)湖南青晔所采购的原材料,湖南青晔有权按照自身意愿使用或处置该原材料,以及有权按照自身意愿决定所购原材料的数量和规格;
(2)湖南青晔自第三方取得原材料等商品的控制权后,通过提供重大的服务将该商品与其他商品整合成某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
(3)为应付客户突发的订单需求湖南青晔会提前生产部分半成品或产成品进行备货,一般备货量为半个月至一个月,故湖南青晔需要对提前备的存货及已承接订单的存货承担转让商品之前除因其保管不善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毁损灭失等存货风险;
(4)公司承接客户订单前根据料工费等成本核算各具体产品的价格,与客户磋商后签订价格协议,客户下达订单即按价格协议执行,此销售价格与市场原材料价格有季度联动机制。如果当地原材料在当季上下浮动超过一定比例,公司将与客户重新磋商并签订价格变更协议,公司能够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因此,公司根据以上情况进行判断,该经营模式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
根据以上新增业务的特性,并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七号一一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的规则,经判断公司本期新增业务不存在应扣除的收入,最终以公司年度会计师的审计意见为准。
2、关于加气业务。2024年10月公司收购茫崖源鑫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新增加气业务。2025年8月控股子公司茫崖源鑫完成对巴州鲁新鼎盛燃气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收购。前期公告显示,受市场竞争和物流价格的影响,公司天然气业务毛利率不断降低。
(1)分别披露两家经营加气业务的子公司近两年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毛利率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业绩变动是否符合行业趋势;
回复:两家经营加气业务的子公司近两年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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茫崖源鑫2024年由于销售单价走低,销售燃气数量下降,导致2024年度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均较同期下降。
巴州鲁新鼎盛燃气有限公司自2024年5月起正式运营,因此2023年度无营业收入,2024年度5月至12月自运营开始逐渐进入稳定期,2024年度营业收入按月呈递增趋势。
2024年度茫崖源鑫毛利率较巴州鲁新高是由于巴州鲁新自2024年5月开业,开业时采取了优惠让利措施如加气价格优惠等招揽客户,另外刚开业时CNG与LNG供应尚未稳定,无法以最优成本获取供应所致。
2025年1-9月,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导致茫崖源鑫和巴州鲁新的毛利率较2024年度均下降。
同行业企业近两年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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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数据源自各公司年度报告。)
因公司天然气业务为终端销售环节,目前规模较小,与同行业企业对比,毛利率有一定的偏差,除此之外经营加气业务的子公司业绩无重大偏差。
(2)补充披露加气业务的经营模式、定价机制、结算方式,前十大客户和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主营业务、是否为关联方、交易金额及占比、合同签订时间、是否新增客户或供应商,客户和供应商是否存在变动及变动原因;
回复:LNG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向供应商采购LNG,由供应商或公司委托运输车辆送货到公司加气站,在加气站卸液区卸液到加气站自有的储气罐中,之后公司再通过储气罐给车辆加气。
CNG业务经营模式:
供方通过天然气管道(或车辆运输),将天然气输(运)送到公司加气站,加气站对天然气进行过滤、干燥、增压,之后储存在加气站自有的站用储气瓶组中。储气瓶组连接到加气机,加气机再给过路车辆进行加气。
定价机制:
根据市场价格变化,供应商不定期调整LNG和CNG的供应价格。其中茫崖源鑫采购的CNG为管道天然气,采购价格根据发改委物价局文件执行,销售价格方面,政府规定CNG的销售最高价,在不超过最高价情况下,由公司决定以何种价格进行销售,即公司可自主决定CNG销售价格并承担价格波动风险。巴州鲁新CNG采购来自井口回收天然气和LNG汽化天然气,采用随行就市,公司自主根据市场的变化制定销售价格。公司加气站LNG的挂牌价格可根据所处位置、过路车流量等周边供需关系自行调整,公司可自主决定LNG销售价格并承担价格波动风险。
结算方式:
LNG和CNG的供应商均要求公司预付的形式结算,预付款需确保有充足余额才允许提货或供货。公司与加气车辆即客户以现结方式结算。
前十大客户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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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大供应商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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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年加大与平台类客户合作,平台将其合作物流公司的车辆引流至公司加气站加气,因此本年的客户中新增了平台合作的物流公司。据了解前十大客户中注册地为蒙阴县的主要原因为:蒙阴县隶属临沂市,临沂市被称为“中国物流之都”,是全国规模最大的专业市场集群和重要的商贸物流中心之一,因此平台合作的物流公司注册地在该市居多。该类平台与各个不同的加气站、物流公司合作,通过向加气车辆即加气站的客户提供折扣优惠最优解的信息服务,为加气站引流增加客户。以客户的角度,其自身通过对比不同的平台可以找寻附近优惠较大的加气站,节省自身成本。公司本年合作的平台主要为气运加、宝兑通、高灯,除公司合作的平台外也有其他很多类似平台。
公司本年的供应商无重大变化。
(3)补充披露上述客户销售信用账期、形成的应收账款余额、前三季度回款情况、坏账准备计提及期后回款情况;
回复:上述客户中的新疆顺祥安合建筑工程机械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其下工程机械承接了为新疆省且末县塔什萨依枢纽上游1-13KM处和且末县老奥依亚依拉克镇-老阿尔帕村-利剑山一带区域土地开荒的业务,因开荒区域周边260公里无加油站,公司向其工程机械供应开荒用柴油。公司向其提供30天的信用账期,截至2025年9月末,公司对其形成应收账款余额2,097,670.28元,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为104,883.51元,前三季度该客户共回款260万元整,期后该客户暂未回款。
(4)结合运营模式和盈利模式,说明公司获客渠道及其稳定性,相关业务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回复:公司两个经营加气业务的子公司通过采购CNG或LNG,根据LNG和CNG的供应价格、当地周边供需关系、过路车流量等因素,于加气站内装卸或加工后给过路车辆加气,并从中获利。两个加气站均位于高速路口与315国道交界处,处于新疆、青海进出内地的交通枢纽,也是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通道,地理位置优越,来往车辆极为频繁,客户来源稳定。除了小部分客户存在信用账期,其余客户均采用现结或预收模式进行结算,虽然按照行业惯例对供应商均通过预付款方式才能进行采购,加气业务整体经营性现金流处于良性循环,业务具有可持续性。
另外,公司本年加大与平台类客户合作,该类平台与各个不同的加气站、物流公司合作,通过向加气车辆即加气站的客户提供折扣优惠最优解的信息服务,为加气站引流增加客户。同时据公司了解,平台与物流公司利用收取客户款项及支付款项的时间差取得资金收益,平台与物流公司的具体盈利模式公司无法获取。以客户的角度,其自身通过对比不同的平台可以找寻附近优惠较大的加气站,
节省自身成本。该合作模式及各方获益图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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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资金往来。2025年前三季度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1530.40万元,同比增长881.12%。公司货币资金余额1.25亿元,同比减少0.7%,短期借款0.47亿元,同比增长1467.69%,长期借款0.96亿元,同比增长66.55%。请公司:
(1)补充披露预付款前十名对象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是否关联方、形成原因、交易内容、交易金额、账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预计交付时间等;
回复:预付款前十名对象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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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合采购模式、采购对象及内容、资金安排、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预付款同比大幅变动的原因和合理性,并说明相关款项是否实际流向关联方;
回复:按照天然气加气业务行业惯例,公司必须向供应商以预付款形式采购LNG和CNG,公司本期增加与源头供应商的合作,并且2025年8月公司控股子公司茫崖源鑫完成对巴州鲁新鼎盛燃气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收购,扩大了天然气业务的规模,因此,公司预付款余额同比增加,前十名对象中有7名为加气业务供应商,对该等供应商预付款余额合计占比超过公司2025年三季度末预付款项余额的60%。由于公司两个加气站均为终端零售业务,公司暂未涉足天然气其他上下游及相关产业,因此对比其他天然气板块上市公司,公司暂无同行业可比公司。经公司了解及查询企查查工商登记信息,公司预付款项的对象不存在公司的关联方。
(3)结合公司账面资金情况,说明长短期借款大幅增加的原因,以及相关资金的主要用途,是否流向关联方。
回复: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银行贷款余额变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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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期根据后续开展业务、工业地产板块开发需求、保证日常运营需要、平衡资金成本与收益,增加了银行贷款。另外,2025年8月公司控股子公司茫崖源鑫完成对巴州鲁新鼎盛燃气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收购,巴州鲁新公司于合并日短期借款余额为1,195万元,也导致公司截至2025年前三季度末银行贷款总余额增加。公司本期新增银行贷款主要用途为支付股权款、采购设备、支付工程款、购买原材料等生产物料,资金支出没有流向关联方。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