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代为履行基金经理职责的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经理宛茹雪女士因休产假,将于2025年12月22日起,超过30日无法履行基金经理职务。
经本公司决定,在宛茹雪女士休假期间,其管理以下基金的基金经理职责由其他基金经理代为履行,代为履职人员均具备基金经理任职资格。
具体安排如下:
■
上述事项已根据相关法规向中国证监会天津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经理宛茹雪女士因休产假,将于2025年12月22日起,超过30日无法履行基金经理职务。
经本公司决定,在宛茹雪女士休假期间,其管理以下基金的基金经理职责由其他基金经理代为履行,代为履职人员均具备基金经理任职资格。
具体安排如下:
■
上述事项已根据相关法规向中国证监会天津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