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05版)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日常发生的关联交易基本定价原则:有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定价的,依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如无国家定价,则适用市场价格;如无市场价格,双方交易之条件均不应逊于该方同任何第三方交易的条件。
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将在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就上述关联交易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
五、日常关联交易的授权
为确保前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顺利实施,提请股东会授予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预计范围基础上,对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不同主体之间的同类型交易据实际执行情况予以调整。
六、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未侵占任何一方利益,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确保了除控股股东之外其他股东的利益,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5-056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
会议由公司董事韩玉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预计公司二〇二六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057号《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关联董事韩玉明先生、毛永红先生、徐海东先生、史红邈先生、刘进平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3名非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
本议案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二)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058号《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三)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059号《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四)关于召开二〇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060号《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
本议案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01699 证券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5-060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月9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9日
至2026年1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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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媒体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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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采取现场登记、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1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地点: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1月8日下午16:00前送达;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侯堡镇潞安环能股份公司 邮编:046204
电话:0355-5923838
邮箱:la601699@163.com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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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5-058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公司经营与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0亿元,期限为三年,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融资业务。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内容已经公司2025年12月1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状况,具体办理后续相关融资事宜。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01699 证券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5- 059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资助对象:山西潞安集团蒲县常兴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潞安集团蒲县后堡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潞安环能上庄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潞安集团蒲县新良友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潞安元丰矿业有限公司、山西潞安集团蒲县宇鑫煤业有限公司
● 资助方式:委托贷款或内部借款
● 资助金额:151,926.33万元
● 资助期限:三年
● 资助利率: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审议程序: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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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上述6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为保障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委托贷款或内部借款方式,向山西潞安集团蒲县常兴煤业有限公司等6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为151,926.33万元财务资助,用于偿还以前年度借款,资金使用期限为三年,利率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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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临汾市高峰炉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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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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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杨富民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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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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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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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接受财务资助主体一
1.资助对象:山西潞安集团蒲县常兴煤业有限公司。
2.资助方式:委托贷款或内部借款。
3.资助额度:44,413.00万元。
4.资助期限:三年。
5.资助利率: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二)接受财务资助主体二
1.资助对象:山西潞安集团蒲县后堡煤业有限公司。
2.资助方式:委托贷款或内部借款。
3.资助额度:42,017.20万元。
4.资助期限:三年。
5.资助利率: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三)接受财务资助主体三
1.资助对象:山西潞安环能上庄煤业有限公司。
2.资助方式:委托贷款或内部借款。
3.资助额度:32,257.68万元。
4.资助期限:三年。
5.资助利率: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四)接受财务资助主体四
1.资助对象:山西潞安集团蒲县新良友煤业有限公司。
2.资助方式:委托贷款或内部借款。
3.资助额度:24,786.25万元。
4.资助期限:三年。
5.资助利率: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五)接受财务资助主体五
1.资助对象:山西潞安元丰矿业有限公司。
2.资助方式:委托贷款或内部借款。
3.资助额度:5,443.50万元。
4.资助期限:三年。
5.资助利率: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六)接受财务资助主体六
1.资助对象:山西潞安集团蒲县宇鑫煤业有限公司。
2.资助方式:委托贷款或内部借款。
3.资助额度:3,008.70万元。
4.资助期限:三年。
5.资助利率: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为保证其经营资金所需,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公司对财务资助对象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等方面的风险管控,可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同时,由于矿井生产条件较为复杂,且受到煤炭市场下行等因素影响,本次接受资助的控股子公司存在资金周转困难,流动资金紧张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还款能力不足的风险。
为此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将积极推动上述控股子公司的扭亏减亏工作,积极开展降本增效,极力改善其经营现状,同时将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资金管控,规范其资金使用,保障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系为解决控股子公司资金需求。公司对被资助对象具有实质控制权,通过严格的资金管控及风险预案,可有效降低资金回收风险。本次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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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