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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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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暨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25-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0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暨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有本公司股份251,389,71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09%)的股东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在本公告披露后的次一个交易日起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本公司股份1,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6%)。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科技”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贵州分公司”)发出的《关于变卖华映百慕大所持股份的告知函》,国投证券贵州分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粤03执恢1203号】,请其协助变卖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百慕大”)所持华映科技股份。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六条及其他相关规定,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被动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映百慕大持有公司股份251,389,71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09%。

二、本次被动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被动减持原因:华映百慕大与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法院裁定强制卖出华映百慕大持有的公司股份以清偿债务。

2、减持股份来源:华映百慕大所持华映科技股份为华映科技2009年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股份。本次减持的股份为华映百慕大于2017年2月、2018年6月质押给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并已办理质押登记。

3、被动减持数量: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

4、被动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价格区间:按市场价格。

6、被动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后的次一个交易日起3个月内(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3月21日)。

(二)华映百慕大持股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根据《关于3年内不转让闽闽东股份的承诺函》,华映百慕大与中华映管(纳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纳闽”)承诺,自闽闽东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年内不转让在闽闽东中所拥有权益的股份。

公司该次非公开发行于2010年3月9日结束,华映百慕大上述持股相关承诺已履行完毕。

2、根据《关于重组方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承诺》(2014年),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补充承诺如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变更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完成股份转增后,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的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同时自《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变更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首个交易日起18个月内,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于2014年9月11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变更的议案》,华映百慕大上述持股相关承诺已履行完毕。

华映百慕大本次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暨被动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其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情形。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映百慕大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映百慕大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被动减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变卖华映百慕大所持股份的告知函》;

2、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粤03执恢1203号】。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