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12月2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400 证券简称:江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6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9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江阴市周庄镇玉门西路19号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理罡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4人,代表股份45,131,8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21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36,99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65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1人,代表股份8,141,8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697%。

2、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99人,代表股份2,134,3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9人,代表股份2,134,3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2%。

3、公司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增加董事会席位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5,070,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37%;反对5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1%;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72,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185%;反对5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03%;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2%。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0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5,067,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2%;反对5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1%;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70,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014%;反对5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03%;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3%。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0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5,067,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2%;反对5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1%;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70,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014%;反对5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03%;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3%。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0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5,099,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1%;反对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7%;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02,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07%;反对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00%;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9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0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5,067,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2%;反对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6%;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70,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014%;反对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93%;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9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0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5,067,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2%;反对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6%;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70,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014%;反对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93%;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9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0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067,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2%;反对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6%;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70,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014%;反对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93%;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9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0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5,099,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1%;反对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7%;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02,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07%;反对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00%;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9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0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5,099,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1%;反对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7%;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02,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07%;反对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00%;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9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0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067,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2%;反对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6%;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70,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014%;反对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93%;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9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5,098,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1%;反对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7%;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01,4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85%;反对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00%;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1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5,067,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2%;反对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6%;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70,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014%;反对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93%;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9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5,067,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2%;反对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6%;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70,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014%;反对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93%;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9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5,067,4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3%;反对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6%;弃权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69,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827%;反对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93%;弃权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8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3.0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5,099,4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2%;反对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7%;弃权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01,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20%;反对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00%;弃权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8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李宜谦、陈艺臻

3、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其他说明

本公告中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1400 证券简称:江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7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离任、增补独立董事

及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离任情况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增加董事会席位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免去漆兵恒先生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施红福先生、黄晴女士、漆兵恒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但仍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监事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对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增补独立董事及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综合考虑治理规范要求并结合具体实际,公司董事会席位由5名增加至7名,同意增补张莉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施红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董事。上述两位董事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0日

附件:个人简历

张莉女士,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12年2月至2017年11月任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8年4月至2022年12月任无锡帝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2年12月至今任江阴市辉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莉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莉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张莉女士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施红福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年7月至2005年5月,任无锡邦得机械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05年5月至2008年7月,任伊格尔机械密封(无锡)有限公司制造科长;2008年8月至2015年1月,任无锡巨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长;2015年2月至今任公司机电事业部制造总监;2020年12月至2025年12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施红福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施红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