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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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0
债券代码:127059 债券简称:永东转2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2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12月22日在公司研发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东杰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内容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同意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并经内部相关审批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内容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将于2026年1月8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1
债券代码:127059 债券简称:永东转2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增加经营范围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与发展情况的需要,同时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关于经营范围规范表述要求,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有关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主营行业: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橡胶制品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变更后: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主营行业: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橡胶制品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电控制设备租赁;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本次变更最终以相关部门核准登记及实际注册结果为准。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等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2
债券代码:127059 债券简称:永东转2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310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2,975,326股,发行价格6.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64,999,996.1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092,353.3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7,907,642.83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1786号”《验资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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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未到期产品额度在不超过2亿元前提下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决议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短期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为控制风险,公司将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保本型,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的受托方应为商业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授权事宜
因现金管理产品的时效性,为提高效率,提请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
(六)收益分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及每次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事项包括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名称、发行主体、类型、额度、期限、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预计的年化收益率(如有)、实现保本的风险控制措施等。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投资现金管理的产品均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公司在实施前会经过严格地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为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关于投资现金管理的决议等情况,对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投资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保荐人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人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保荐人出具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3
债券代码:127059 债券简称:永东转2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并经内部相关审批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310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2,975,326股,发行价格6.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64,999,996.1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092,353.3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7,907,642.83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1786号”《验资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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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基于募投项目招投标文件及与供应商所签署的合同约定,对于募投项目的部分支出需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而募集资金专户无法开具承兑汇票。因此,公司需要在实施募投项目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公司业务部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采购计划,确认需要采取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签订相关订单或合同。
2、在达到合同付款条件时,由相关部门发起付款申请单,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履行银行承兑汇票的支付。
3、财务部建立专项台账并定期汇总统计本月需置换的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汇总填制募集资金置换申请单,并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后,按以下方式操作:对于自开的银行承兑汇票,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将等额资金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对于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转让后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将等额资金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公司财务部须建立明细台账,按月汇总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并报送保荐人。
公司在专项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并与该笔资金相关的票据进行匹配记载。对采用该方式使用募集资金的银行承兑汇票交易合同、付款凭据以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等单独建册存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对应的募投项目。
4、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调查与查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系公司根据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处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并经内部相关审批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人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人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保荐人出具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4
债券代码:127059 债券简称:永东转2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卫娜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卫娜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原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卫娜女士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并已按照公司规定做好离任交接工作。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正式生效。该辞职生效后,卫娜女士将继续担任公司供应一部部长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卫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卫娜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选举职工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并表决,同意选举卫娜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见附件),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卫娜女士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备查文件
1、董事辞职报告;
2、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卫娜女士简历
卫娜,女,198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永东股份供应一部部长、董事,现任永东股份供应一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卫娜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5
债券代码:127059 债券简称:永东转2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08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0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0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05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6年1月5日(星期一)下午15:00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山西省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永东股份公司研发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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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将对前述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其中,前述议案1.00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2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请发传真后电话确认。
2、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1月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3、会议登记地点:山西省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永东股份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巍 贾璐
电子邮件:zqb@sxydhg.com
联系电话:0359-5662069
联系传真:0359-56620955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