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5-219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张强、武燕、武永军、县菊红、马琪、单筱军、郝代超、唐健、东莞市毛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毛旦投资”)、新余德彩米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德彩”)及东莞德彩君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莞德彩”)(上述11位股东以下简称“转让方”)签订了《关于东莞市立敏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以87,5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使用自筹资金现金收购上述股东合计持有的东莞市立敏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敏达”或“目标公司”)3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并通过表决权委托的形式取得张强持有目标公司17.78%股权的表决权,合计控制目标公司52.78%表决权,从而取得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本次交易完成后,结合公司未来对标的公司董事会席位安排及章程等方面的进一步约定,并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立敏达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本次签订协议相关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事项由公司总经理决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3、标的公司经营情况受国际环境、市场竞争、行业波动、产品迭代等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业绩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完成后,尽管公司与标的公司在市场、产品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协同性,公司能否通过整合保持标的公司原有竞争优势并充分发挥并购整合的协同效应具有不确定性。
4、本次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在满足了约定条件后方可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或者不能实施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签订协议相关交易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22日,为进一步发挥公司战略协同效应,提升公司AI硬件服务器板块的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增强在企业级服务器领域的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与张强、武燕、武永军、县菊红、马琪、单筱军、郝代超、唐健、毛旦投资、新余德彩、东莞德彩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以87,500万元的价格现金收购上述股东合计持有的立敏达35%股权,并通过表决权委托的形式取得张强持有的目标公司17.78%股权的表决权,合计控制目标公司52.78%表决权,从而取得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本次交易完成后,结合公司未来对标的公司董事会席位安排及章程等方面的进一步约定,并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立敏达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签订协议相关交易事项由公司总经理决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自然人基本信息
1、张强,中国国籍,身份证号为610403************,住所为广东省东莞市,持有标的公司29.92%的股权,任立敏达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2、武燕,中国国籍,身份证号为610321************,住所为广东省东莞市,持有标的公司9.75%的股权。
3、武永军,中国国籍,身份证号为610403************,住所为广东省深圳市,持有标的公司8.68%的股权。
4、县菊红,中国国籍,身份证号为620503************,住所为甘肃省天水市,持有标的公司8.68%的股权。
5、马琪,中国国籍,身份证号为610402************,住所为广东省深圳市,持有标的公司4.98%的股权。
6、单筱军,中国国籍,身份证号为332602************,住所为浙江省临海市,持有标的公司2.99%的股权,任立敏达总经理。
7、郝代超,中国国籍,身份证号为612401************,住所为陕西省安康市,持有标的公司4.62%的股权,任立敏达研发部副总经理。
8、唐健,中国国籍,身份证号为612501************,住所为陕西省商洛市,持有标的公司1.56%的股权,任立敏达行政总监。
(二)机构基本信息
1、东莞市毛旦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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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余德彩米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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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东莞德彩君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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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交易对手方经营情况、信用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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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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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属情况
立敏达是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前述交易对方持有的立敏达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与上述股权相关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主营业务情况
立敏达在企业级服务器热管理领域具备深厚的核心技术积累和丰富的行业经验,其主营业务包括服务器液冷快拆连接器(UQD)、液冷歧管 (Manifold)、单相液冷散热模组(服务器液冷板及光模块冷板)、相变液冷散热模组、服务器均热板(VC和3DVC)等热管理核心硬件产品,以及母线排(Busbar)、服务器机架等,是一家以热管理产品为核心的服务器综合硬件方案供应商。立敏达核心客户覆盖海外算力行业头部客户及其供应链相关合作伙伴、相关服务器代工厂、电源解决方案公司,并且已建立深厚且长久的客户合作关系。
(五)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5]518Z1831号《审计报告》,立敏达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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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产评估情况
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立敏达100%股权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东莞市立敏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金证评报字【2025】第0754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根据上述《评估报告》,以2025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251,000.00万元,比审计后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值243,872.98万元,增值率3,421.81%。评估结论如下:
(1)收益法评估结果
经收益法评估,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251,000.00万元,比审计后母公司账面所有者权益增值243,169.53万元,增值率3,105.43%;比审计后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值243,872.98万元,增值率3,421.81%。
(2)市场法评估结果
经市场法评估,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257,000.00万元,比审计后母公司账面所有者权益增值249,169.53万元,增值率3,182.05%;比审计后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值249,872.98万元,增值率3,505.99%。
(3)评估结论
收益法评估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51,000.00万元,市场法评估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57,000.00万元,两者相差6,000.00万元。
收益法和市场法评估结果出现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不同,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的,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市场法是从可比公司的市场估值倍数角度考虑的,反映了当前现状企业的市场估值水平。
由于市场法评估结论受短期资本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大,并且对价值比率的调整和修正难以涵盖所有影响交易价格的因素,考虑到收益法对于影响企业价值的因素考虑得更为全面,且受短期市场行情波动影响较小,故选择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的评估结论。
根据上述分析,本评估报告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即: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论为人民币251,000.00万元,大写贰拾伍亿壹仟万元整。
本评估结论没有考虑控制权和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由于暂无针对中国市场的比较可靠的控制权溢价率或缺乏控制权折价率数据,本评估结论未考虑控制权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七)其他说明
立敏达经营情况、信用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受让权。
截至目前,立敏达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
(1)立敏达对外担保情况:立敏达为其实控人、控股股东张强先生控制的湖南立敏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最高额4,700万元的担保。转让方承诺在交割日后12个月内将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以促使立敏达终止为湖南立敏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2)立敏达对外借款:①立敏达为其股东东莞市毛旦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5,500,000.00元。《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第二期股权转让款付款先决条件为:“毛旦投资已向目标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5,500,000.00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利息920,144.70元以及自2025年9月30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的产生的全部利息”。②立敏达为其实控人、控股股东张强先生控制的东莞立亚达电子有限公司(现已注销)提供财务资助3,885,679.91元。《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第二期股权转让款付款先决条件为:“鉴于东莞立亚达电子有限公司已注销,转让方之一张强先生已代东莞立亚达电子有限公司向目标公司偿还全部借款3,885,679.91元”。
四、本次签订协议相关交易事项
公司与张强、武燕、武永军、县菊红、马琪、单筱军、郝代超、唐健、毛旦投资、新余德彩、东莞德彩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收购方(甲方): 领益智造
转让方(乙方): 张强、武燕、武永军、县菊红、马琪、单筱军、郝代超、唐健、毛旦投资、新余德彩、东莞德彩
标的公司:立敏达
(二)交易方案及定价
收购方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转让方合计所持有的标的公司35%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通过表决权委托的形式取得张强持有的目标公司 17.78%股权的表决权,合计控制目标公司52.78%表决权。本次交易所涉及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次交易以《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基础,并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转让方拟转让标的公司股权对应的出资额及比例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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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交易价格
以《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基础,并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收购方应向转让方支付的交易对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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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本次交易的支付及实施
本次交易对价共分为两期支付:
第一期:在本协议规定的先决条件全部满足或被受让方书面豁免后1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将本协议规定的第一期转让对价(即转让总价的51%)扣减转让方依法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适用)后的余额分别支付给各转让方。
第二期:在本协议规定的先决条件全部满足或被受让方书面豁免后1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将本协议规定的第二期转让对价(即转让总价的剩余49%)扣减转让方依法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适用)后的余额分别支付给各转让方。
(五)表决权委托
在签署本协议的同时,张强与受让方同意另行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张强将其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所持有的目标公司剩余17.78%股权(对应目标公司注册资本237.7730万元)的表决权自交割日起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受让方行使。其他方承诺为受让方行使该等股权表决权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以保障受让方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
(六) 交割日
目标公司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办理完成股转变更登记之日为“交割日”。各方应于交割日在目标公司住所或者各方一致书面同意的其他地点进行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
(七)过渡期安排
目标公司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收益或亏损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交割后目标公司全体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享有和承担。
各方同意以距离合并日(以受让方确认日期为准)最近的一个月月末作为目标公司的交割审计基准日,由受让方聘请各方共同认可的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目标公司在过渡期产生的损益进行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将作为各方确认目标公司在过渡期产生的损益的依据。
(八)公司治理
1、目标公司设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受让方有权委派3名董事,毛旦投资有权委派2名董事。
2、目标公司设置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受让方有权委派2名监事,另有1名职工代表监事。
(九)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自然人签署方签字、非自然人签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本次签订协议相关交易事项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协议相关交易事项将有助于公司快速获得境内外特定客户服务器液冷散热业务的技术储备与客户认证资质,并降低服务器电源相关产品的开发成本和产品验证周期。标的公司可与公司现有服务器业务形成战略协同效应,有助于进一步丰富公司服务器板块的产品矩阵,提升公司AI硬件服务器板块的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
本次签订协议相关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标的公司经营情况受国际环境、市场竞争、行业波动、产品迭代等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业绩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完成后,尽管公司与标的公司在市场、产品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协同性,公司能否通过整合保持标的公司原有竞争优势并充分发挥并购整合的协同效应具有不确定性。
本次交易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在满足了约定条件后方可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或者不能实施的可能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关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总经理决定;
2、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3、《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518Z1831号);
4、《评估报告》(金证评报字【2025】第0754号)。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5-221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
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17日、2025年9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已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18元/股(含本数),公司后续分别根据2024年度和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情况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3.18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3.14元/股(含)。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8,231,900股,最高成交价为8.5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06元/股,成交金额为319,911,973.82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本次非交易过户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回购股份数量合计为38,23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规模不超过26,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资金已实缴到位。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518Z0172号),截至2025年12月11日,公司已收到95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11,800.80万元,实际认购股数26,400,000股,实际认购份额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保持一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向参与员工提供任何形式的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26,40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12月19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36%,过户价格为4.47元/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60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后,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30%、30%、40%。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不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上人员与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持有人会议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利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目前尚处存续期内的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之间独立核算,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其他持股计划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5-222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购买资产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原购买资产方案”),与交易对方签署调整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回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并调整原购买资产方案为以现金方式收购江苏科达斯特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科达”或“标的公司”)控制权。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现将有关事宜进展公告如下:
一、前期进展情况概述
为更好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经同交易对方商议沟通后,在保持交易对方及收购江苏科达控制权不变的前提下,公司拟对原资产购买方案的交易作价进行调整,并将支付方式调整为以现金方式支付。如后续交易完成后,江苏科达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拟调整后的方案将不涉及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2025年1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益科技”)与江苏科达的股东常州优融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优融”)、浙江万里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扬管理”)、芜湖华安战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芜湖华安”)、常州青枫云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青枫”)、常州市超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超领”)和江苏信保投保联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苏信保”)共计6名交易对方签订《资产购买协议》,以2.4亿元人民币的价格现金购买上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江苏科达60.00%股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涉及批准权限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相关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对价以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所出具的评估报告(金证评报字[2025]第0648号)为参考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二、本次进展情况概述
近日,根据公司付款进度、标的公司董事会席位安排、财产权转移手续办理情况、江苏科达公司章程以及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约定完成收购江苏科达60%股份的相关交割程序,江苏科达已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三、本次收购前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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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计算结果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四、备查文件
1、《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江苏科达相关事项总经理决定书》;
2、金证评报字[2025]第0648号《评估报告》;
3、《资产购买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5-220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新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黄金荣女士(董事长曾芳勤女士及副董事长贾双谊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未能现场主持本次会议,经过半数董事推举,由董事黄金荣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领益大厦15楼会议室
5、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408人,代表股份4,676,107,214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63.9953%,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的64.33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4,139,526,322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56.6519%,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49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02人,代表股份536,580,892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7.3434%,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2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07人,代表股份536,583,193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7.3435%,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2,301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0.0000%,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02人,代表股份536,580,892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7.3434%,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21%。
(3)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律顾问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70,358,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1%;反对5,347,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4%;弃权40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0,834,0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86%;反对5,347,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65%;弃权40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9%。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34,815,9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07%;反对1,336,7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1%;弃权4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4,815,9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07%;反对1,336,7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1%;弃权4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2%。
表决结果:通过。
3、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591,685,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946%;反对83,901,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43%;弃权52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2,161,0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667%;反对83,901,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362%;弃权52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1%。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74,244,7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2%;反对1,379,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5%;弃权48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4,720,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29%;反对1,379,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0%;弃权48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1%。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25,930,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70%;反对49,750,9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39%;弃权42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86,40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489%;反对49,750,9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18%;弃权42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3%。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74,090,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9%;反对1,464,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3%;弃权55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4,566,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41%;反对1,464,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9%;弃权55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了本次股东会的见证律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