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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的公告

2025-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科技”)拟以所持有的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并已办理了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股份质押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完成股份质押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盛虹科技通知,盛虹科技本次可交换债券已于2025年12月22日完成发行。本次可交换债券简称“25盛虹EB”,债券代码“117246”,实际发行规模为30亿元,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0.10%,初始换股价格为12.50元/股。本次可交换债券换股期限自发行结束日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前一个交易日止,即2026年6月23日至2028年12月21日。

公司将持续关注盛虹科技本次可交换债券后续事项,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