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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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希望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
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2025-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5-127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希望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

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可转债到期日:2026年1月2日

2、可转债兑付登记日:2025年12月31日

3、兑付本息金额:106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4、兑付资金发放日:2026年1月5日

5、可转债摘牌日:2026年1月5日

6、可转债最后交易日:2025年12月26日

7、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5年12月29日

8、可转债最后转股日:2025年12月31日

9、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2025年12月29日至2025年12月31日),“希望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希望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及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现将“希望转债”到期兑付摘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希望转债”上市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02号文核准,于2020年1月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4,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00,000万元。2020年2月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债券代码“127015”。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1月9日,T+4日)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年7月9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年1月2日)止。

二、“希望转债”到期赎回及兑付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06%(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三、“希望转债”停止交易相关事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可转债转股期结束的20个交易日前应当至少发布3次提示性公告,提醒投资者可转债将在转股期结束前的3个交易日停止交易或者转让的事项。

“希望转债”到期日为2026年1月2日,根据上述规定,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25年12月26日,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为“Z望转债”。“希望转债”将于2025年12月29日开始停止交易。

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2025年12月29日至2025年12月31日),“希望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希望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10.59元/股。

四、“希望转债”到期日及兑付登记日

“希望转债”到期日为2026年1月2日,兑付登记日为2025年12月31日,到期兑付对象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希望转债”持有人。

五、“希望转债”到期兑付金额及资金发放日

“希望转债”到期兑付金额为106元/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到期兑付资金发放日为2026年1月5日。

六、“希望转债”兑付方法

“希望转债”到期兑付资金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托管券商划入“希望转债”相关持有人资金账户。

七、“希望转债”摘牌日

“希望转债”摘牌日为2026年1月5日。自2026年1月5日起,“希望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八、其他事项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10)53299899-7666、(028)85950011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5-128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希望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可转债到期日:2026年1月2日

2、可转债兑付登记日:2025年12月31日

3、兑付本息金额:106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4、兑付资金发放日:2026年1月5日

5、可转债摘牌日:2026年1月5日

6、可转债最后交易日:2025年12月26日

7、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5年12月29日

8、可转债最后转股日:2025年12月31日

9、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2025年12月29日至2025年12月31日),“希望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希望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及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现将“希望转债”到期兑付摘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希望转债”上市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02号文核准,于2020年1月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4,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00,000万元。2020年2月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债券代码“127015”。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1月9日,T+4日)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年7月9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年1月2日)止。

二、“希望转债”到期赎回及兑付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06%(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三、“希望转债”停止交易相关事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可转债转股期结束的20个交易日前应当至少发布3次提示性公告,提醒投资者可转债将在转股期结束前的3个交易日停止交易或者转让的事项。

“希望转债”到期日为2026年1月2日,根据上述规定,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25年12月26日,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为“Z望转债”。“希望转债”将于2025年12月29日开始停止交易。

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2025年12月29日至2025年12月31日),“希望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希望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10.59元/股。

四、“希望转债”到期日及兑付登记日

“希望转债”到期日为2026年1月2日,兑付登记日为2025年12月31日,到期兑付对象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希望转债”持有人。

五、“希望转债”到期兑付金额及资金发放日

“希望转债”到期兑付金额为106元/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到期兑付资金发放日为2026年1月5日。

六、“希望转债”兑付方法

“希望转债”到期兑付资金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托管券商划入“希望转债”相关持有人资金账户。

七、“希望转债”摘牌日

“希望转债”摘牌日为2026年1月5日。自2026年1月5日起,“希望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八、关于“希望转债”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希望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履行纳税义务,征税税率为个人收益的20%。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按债券面值的106%(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希望转债”,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希望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6元(税前),最终代扣代缴金额以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税务部门意见为准,有关情况请咨询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税务部门。上述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税务部门缴付,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将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如纳税人所在地存在相关减免上述所得税的税收政策,纳税人可以按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或退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持有“希望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希望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106元(含税)。

3、对于持有“希望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分别简称“QFII”、“RQFII”)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的规定,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公司提示投资者特别注意,因上述政策到期后是否延续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根据届时最新的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纳税义务。

4、对于持有“希望转债”的其他投资者,根据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纳税义务。

九、其他事项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10)53299899-7666、(028)85950011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