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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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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7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5年12月23日)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3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行于2025年12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张金良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1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分配清算方案》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通过。

表决情况请见本公告附件1。

独立董事认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分配清算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分配清算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分配清算方案》请见本公告附件2。

二、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清算方案》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通过。

表决情况请见本公告附件3。

独立董事认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清算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清算方案》。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清算方案》请见本公告附件4。

三、关于提名史剑先生担任本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同意史剑先生担任本行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史剑先生在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任职,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之日起生效。

四、关于聘任唐朔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通过。

独立董事认为唐朔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同意本项议案。

唐朔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会议同意聘任唐朔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唐朔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需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其任职资格后履职。

唐朔先生,197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任交通银行业务总监(公司与机构业务);2021年3月至2025年12月先后任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行长、北京市分行行长;2018年7月至2021年3月先后任交通银行江西省分行副行长、行长;2016年4月至2018年7月先后任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此前,唐先生曾任交通银行北京望京支行行长、北京市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公司机构业务部(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等职务。唐先生是高级经济师,2001年获西安交通大学法学学士学位,2018年获北京交通大学工程硕士学位。

另外,本行2024年度监事薪酬分配清算方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亦将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批准,详见本公告附件5。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附件1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薪酬分配清算方案》的议案表决情况

附件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薪酬分配清算方案

注:

1.自2015年起,本行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按中央薪酬改革有关政策执行。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在本行领取津贴。

3.上表中税前报酬为本行董事2024年度全部报酬数额,其中包括已于本行2024年年报中披露的“已支付薪酬”数额。此方案为本行2024年年报中董事报酬部分的补充信息。

4.2024年度,董事均不存在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

5.邵敏女士、田博先生、夏阳先生、刘芳女士及李璐女士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派驻董事,其薪酬在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领取。除此之外,本行部分独立董事因在其他法人或组织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使该法人或组织成为本行关联方。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本行董事均未在本行关联方领取薪酬。

6.上表中所列董事任职变动情况:

(1)经本行董事会选举并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张金良先生自2024年3月起担任本行董事长,不再担任本行副董事长;

(2)经本行202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张毅先生自2024年6月起任本行执行董事;经本行董事会选举并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张毅先生自2024年7月起担任本行副董事长;

(3)经本行202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威廉·科恩先生、梁锦松先生自2024年6月起连任本行独立董事;

(4)经本行202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并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林志军先生自2024年9月起担任本行独立董事;

(5)因年龄原因,田国立先生自2024年3月起不再担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

(6)因工作变动,邵敏女士自2024年8月起不再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7)因任期届满,钟嘉年先生自2024年6月起不再担任本行独立董事。

附件3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清算方案》的议案表决情况

附件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清算方案

注:

1.自2015年起,本行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按中央薪酬改革有关政策执行。

2.上表中税前报酬为本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全部报酬数额,其中包括已于本行2024年年报中披露的“已支付薪酬”数额。此方案为本行2024年年报中高级管理人员报酬部分的补充信息。

3.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

4.上表中所列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变动情况:

(1)经本行董事会聘任并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张毅先生自2024年5月起担任本行行长;

(2)李建江先生经本行董事会聘任并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自2024年5月起担任本行副行长;经本行董事会聘任,自2024年5月起兼任本行首席风险官;

(3)因工作调动,李运先生自2025年3月起不再担任本行副行长;

(4)经本行董事会聘任,王兵先生自2024年5月起兼任本行董事会秘书;因工作调动,王兵先生自2024年11月起不再担任本行副行长及董事会秘书;

(5)因工作调动,李民先生自2024年9月起不再担任本行副行长;

(6)因年龄原因,胡昌苗先生自2024年5月起不再担任本行董事会秘书。

附件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薪酬分配清算方案

注:

1.自2015年起,本行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按中央薪酬改革有关政策执行。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职工代表监事和外部监事在本行领取津贴。

3.上表中税前报酬为本行监事2024年度全部报酬数额,其中包括已于本行2024年年报中披露的“已支付薪酬”数额。此方案为本行2024年年报中监事报酬部分的补充信息。

4.2024年度,监事均不存在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

5.本行部分外部监事因在其他法人或组织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使该法人或组织成为本行关联方。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本行监事均未在本行关联方领取薪酬。

6.本行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和《关于修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已核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本行自2025年9月23日起,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承接监事会职权,林鸿先生、刘军先生、赵锡军先生、刘桓先生和贲圣林先生不再担任本行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