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9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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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并利润表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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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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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京投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5)第110A021169 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如下:
“我们审计了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京投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重要会计制度和会计政策
信息披露义务人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陆续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按与企业个别财务报表相关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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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2025年12月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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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2025年12月24日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和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决策文件,有关当事人就本次权益变动开始接触的时间、进入实质性洽谈阶段的具体情况说明
(四)首创集团与京投公司签署的无偿划转协议;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发生的相关交易的说明,以及是否存在已签署但尚未履行的协议、合同,或者正在谈判的其他合作意向的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资金来源的说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说明;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说明;以及持股5%以上的上市公司以及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说明;
(九)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在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签署日前6个月内其持有或买卖首创证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十)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最近五年未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说明;
(十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说明;
(十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十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
(十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十五)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首创证券办公地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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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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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2025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