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96 证券简称:长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5-054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熊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熊鹰先生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2月28日),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386,100股。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462,030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924,070股。
近日,公司收到熊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熊鹰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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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49,591,086股,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为1,227,412股;
(2)上表中数据若出现分项之和与合计数尾数不符之处,为四舍五入所致。
熊鹰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上市后权益分派获得的股份。本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价格区间为23.82元/股-28.52元/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价格区间为21.97元/股-25.91元/股。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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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数据若出现分项之和与合计数尾数不符之处,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熊鹰先生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熊鹰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熊鹰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3.熊鹰先生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熊鹰先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