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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协议转让取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2025-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5-080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协议转让取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通控股”)于2025年7月11日收到股东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外运集运”)出具的《关于持有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情况及后续增持计划的通知》,中外运集运于2025年7月11日与中国化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资管”)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中化资管同意将其持有的安通控股82,908,9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93%)无限售流通股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中外运集运,每股转让价格为3.20元,交易总对价265,308,761.6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近日,公司收到了股东中外运集运的通知,中外运集运与中化资管的《股份转让协议》取得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出具的《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非公开协议转让所持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5〕522号),国资委同意中化资管将所持公司82,908,988股股份协议转让给中外运集运持有。

中外运集运与中化资管于2025年7月11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已经双方的国资监管有权主体批准并生效。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权益变动如下: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外运集运持有安通控股344,677,834股股份系中外运集运2025年9月10日完成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新证券-招商银行-国新股票宝3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相关协议转让后持有公司股份301,709,565股及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12月18日期间,中外运集运通过证券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42,968,269股所形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13日和2025年12月2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确认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因此,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