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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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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公告

2025-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A股代码:600015 A股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25一64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近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方宜华夏银行首席风险官任职资格的批复》(金复〔2025〕749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已核准方宜先生担任本行首席风险官的任职资格。

方宜先生担任本行首席风险官的任期自核准日2025年12月22日起生效,至本行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方宜先生的简历详见本行于2025年10月2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15 证券简称:华夏银行 公告编号:2025-65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二层多功能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杨书剑董事长主持召开会议。

(五)本行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本行在任董事16人,列席9人,非执行董事邹立宾、才智伟、张传良、吕晨、段远刚、马金钊及独立董事祝小芳因公务未能列席会议。

2、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杨伟先生列席会议,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华夏银行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本行2025年上半年末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333.95亿元,按总股本15,914,928,468股为基数,每10股现金分红1.00元(含税),分配现金股利15.91亿元(含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为1,318.04亿元。

2、议案名称:《关于本行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核定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398亿元。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授信额度人民币450亿元(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948亿元。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2项议案,均已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议案2涉及关联交易,杨书剑董事长已回避表决,其持有的本行10,000股股份数不计入该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邢冬梅、程静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及其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