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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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新化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5-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5

转债代码:113663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新化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数量:14,843,000元(148,430张)

● 赎回兑付总金额:14,860,084.14元(含当期利息)

● 赎回款发放日:2025年12月26日

● “新化转债”摘牌日:2025年12月26日

一、本次可转债赎回公告情况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2月4日,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新化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9.81元/股的130%(含25.753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满足“新化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本次赎回事项公告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新化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公司“新化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新化转债”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前赎回“新化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4)。

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披露了《关于实施“新化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明确有关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具体事宜,并在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5日期间披露了7次关于实施“新化转债”赎回暨摘牌的提示性公告。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1、赎回登记日:2025年12月25日

2、赎回对象:本次赎回对象为2025年12月25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新化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3、赎回价格: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1151元/张。

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年11月28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5年12月26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应计利息为:IA=B×i×t/365=100×1.5%×28/365=0.1151元/张。

4、赎回款发放日:2025年12月26日

5、“新化转债”摘牌日:2025年12月26日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结果和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一)赎回余额及转股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25日(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新化转债”余额为人民币14,843,000元(148,430张),占“新化转债”发行总额的2.28%。

“新化转债”自2023年6月2日(非交易日顺延)起开始转股,截至2025年12月25日收市后,累计已有人民币635,157,000元“新化转债”转为公司A股普通股,累计转股数量为31,898,743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7.19%。

截至2025年12月25日,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截至2025年12月9日的股本数据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新化转债”转股数量累计达到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二)可转债停止交易及转股情况

2025年12月22日收市后,“新化转债”停止交易。2025年12月25日收市后,尚未转股的14,843,000元“新化转债”全部冻结,停止转股。

(三)赎回兑付金额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赎回“新化转债”数量为148,430张,赎回兑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4,860,084.14元(含当期利息),赎回款发放日为2025年12月26日。

(四)本次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赎回兑付总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新化转债”提前赎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17,486,743股。总股本的增加短期内对公司每股收益有所摊薄,但从中长期来看,进一步增强了公司资本实力,降低了公司资产负债率,有利于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从而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多价值回报。

三、转股前后公司相关股东持股变化

本次股本变动前后,公司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胡健先生与应思斌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变动为持有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