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亨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1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铜箔”)于近日收到政府补助38,827,714.17元,其中与资产相关的补助金额为18,827,714.17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55%;与收益相关的补助金额为20,000,000.00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56%。
公司于2024年8月1日与江苏亨通精密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铜业”)、亨通铜箔签署《股权转让合同》,根据《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公司应在亨通铜箔收到相关部门依据2022年签署的项目投资协议中尚未拨付的政府补贴9,785.17万元后10日内,向亨通铜业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4,794.73万元。如该政府补贴分笔收到的,则公司应在收到每笔政府补贴后10日内按该笔款项所占9,785.17万元的比例,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中的相同比例的款项,即例如:公司收到一笔978.517万元政府补贴的(占9,785.17万元的10%),则应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中的479.473万元款项(占4,794.73万元的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自相关股权收购完成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亨通铜箔累计已收到相关政府补助51,177,081.69元,期间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向亨通铜业支付股权转让款15,851,179.18元,本次收到的上述政府补助18,827,714.17元,将按合同约定向亨通铜业支付股权转让款9,225,573.59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相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相关年度损益的影响情况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