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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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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5-073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二〇二五年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12月19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2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飛池”轮及“躍池”轮二手处置并转为报废拆解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终止以二手船转让方式处置两艘20年船龄MR油轮(“飛池”轮及“躍池”轮),并以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价格,将其转为以报废拆解的方式予以处置。处置完成后,公司将适时清算关闭“飛池”轮及“躍池”轮所在单船公司。以当前拆船价格初步估算,前述两船报废拆解将减少利润总额约1387万美元(最终数据以审计确认定期报告数据为准)。

表决情况: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大连海能所属龙鹏公司1艘9000立方米乙烯船和1艘6300立方米液氨船船舶第五期造船款融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大连中远海运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海能”)所属深圳中远龙鹏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1艘9000立方米乙烯船和1艘6300立方米液氨船船舶第五期造船款融资方案。

表决情况: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大连海能收购上海液化气股权并购贷款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就大连海能收购中远海运大连投资有限公司所属上海中远海运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由大连海能向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财务公司”)申请并购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交易价的60%(即不超过3.6亿元),贷款期限为5年。大连海能与中远海运财务公司签订《并购贷款借款合同》,并在中远海运财务公司开立贷款专用账户,用于相关贷款发放和还本付息。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任永强先生、朱迈进先生、汪树青先生、王威先生和周崇沂女士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本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发布的《中远海能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和2024年12月31日发布的《中远海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年度本公司在中远海运财务公司的贷款日峰值上限金额为人民币160亿元。此次董事会审议的并购贷款在上述贷款额度内。

本议案已经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 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且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 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使用期限、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

3. 根据需求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4. 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情况: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中远海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经理层成员签署2025-2027年任期制和契约化配套文件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经理层成员签署2025-2027年任期制和契约化配套文件。

表决情况: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三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朱迈进先生的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聘任李叙华女士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均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2028年4月。李叙华女士简历如下:

1984年9月出生,法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总经理助理。历任大连远洋运输公司战略发展部法律室法律主管,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与风险管理部法务室经理、法务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

表决情况: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二〇二五年第四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李叙华女士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叙华女士持有公司282,700份股票期权。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增补非执行董事马媛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非执行董事王威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增补非执行董事王威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执行董事任永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调整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构成如下:

C-有关委员会的主席(主任委员);

M-有关委员会的委员。

表决情况: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确定股东会的具体事项(包括时间及地点等),向股东发出上述股东会通知。

表决情况: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5-074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二〇二五年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

●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本数)。

● 风险提示:尽管公司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03号)同意,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694,444,444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994.88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0,489,715.56元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79,510,279.32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0月10日全部到账,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5BJAA13B0495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1:上述项目中投资建造2艘LNG运输船船价金额为47,76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43,341.86万元(美元金额折算人民币金额的汇率,按2025年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1美元=7.1889元人民币);

注2:投资总额指合同船价;

注3: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使用期限、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

(三)投资种类及资金来源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本次发行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在批准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品种、投资额度及期限内,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五)收益及分配方式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的授权,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保障资金安全;

2. 公司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同时密切关注和分析产品投向及其进展,如发现存在投资风险因素,将及时介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和财务状况,匹配各项目建设周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的,已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不影响公司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募集资金使用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二〇二五年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批准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且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使用期限、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中远海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