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5-097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3日以邮件、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12月26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租赁变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办公需求,公司向舜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元控股”)租赁其合法拥有的房屋(位于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799号舜元科创大厦3层303-5室、4层401-402室)作为公司主要办公场所并签署相关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免租期为3个月,从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同时,公司与舜元控股就当前办公场所签署《舜元科创大厦5楼03/05单元提前退租协议》,约定当前办公场所租赁提前终止日为2025年12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房屋租赁变更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
关联董事史浩樑先生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4票,回避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5-098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房屋租赁变更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办公需求,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与舜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元控股”)签署了《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公司向舜元控股租赁其合法拥有的房屋(位于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799号舜元科创大厦3层303-5室、4层401-402室)作为公司主要办公场所,租赁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免租期为3个月,从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同时,公司与舜元控股就当前办公场所签署了《舜元科创大厦5楼03/05单元提前退租协议》,约定当前办公场所租赁提前终止日为2025年12月31日。
2、舜元控股未持有公司股份,其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元企管”)的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且舜元企管持有其15%的股份;同时,公司董事长史浩樑先生在舜元控股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舜元控股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4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租赁变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史浩樑先生已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亦无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舜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2029127G
企业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广顺路33号
法定代表人:陈炎表
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投资管理;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舜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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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舜元控股的股权结构,陈炎表系舜元控股的实际控制人。
3、财务状况
舜元控股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舜元控股净资产为1,247,170,381.45元,202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为110,009,922.10元,净利润为329,609,571.18元。
截至2025年09月30日,舜元控股净资产为1,251,101,021.27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78,456,836.62元,净利润为3,930,639.82元。
4、关联关系
舜元控股未持有公司股份,其系公司第一大股东舜元企管的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且舜元企管持有其15%的股份;同时,公司董事长史浩樑先生在舜元控股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舜元控股为公司关联法人。
5、关联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经公司核查,舜元控股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向舜元控股租赁其合法拥有的房屋(位于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799号舜元科创大厦3层303-5室、4层401-402室)作为公司主要办公场所并签署相关房屋租赁的合同,租赁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免租期为3个月,从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舜元控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租赁正常经营所需的办公场所,交易价格系根据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或利益输送的情形,亦不存在导致未来关联人对公司可能形成潜在损害的安排或可能。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房屋租赁合同主体:
出租方:舜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承租方: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出租房屋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799号舜元科创大厦3层303-5室、4层401-402室
3、租赁期限:租赁期共计12个月,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计算租金之日为2026年4月1日。免租期为3个月,从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
4、租赁面积:2700.62平方米
5、租金:每月租金为(人民币)424,683.75元(含税)。
6、物业管理费:租赁期内,公司应就该房屋的租赁向舜元控股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上海优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付物业管理费计每月物业管理费为81,018.60元(含税)。免租期期间,公司须支付全额的物业管理费及全额的临时电费等其它相关费用。
7、房屋租赁保证金和其他费用:双方约定,公司应向舜元控股交付租金保证金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付物业管理费保证金(以下统称“房屋租赁保证金”),房屋租赁保证金金额为:三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1,274,051.25元加上三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即人民币243,055.80元,共计人民币1,517,107.05元。
8、生效条件:本租赁合同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并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公司向舜元控股变更租赁办公场所为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办公需求,系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公司向舜元控股变更租赁办公场所及已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舜元控股(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14万元。
八、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
4、《舜元科创大厦5楼03/05单元提前退租协议》;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5-099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提供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的被担保方深圳华信科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情况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信科”或“债务人”)于2025年12月26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授信额度协议》,中国银行同意向深圳华信科提供授信额度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整,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6日止,可循环使用;同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苏州市华信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华信科”)与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分别为深圳华信科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详见“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2、担保额度的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4日、4月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为深圳华信科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分别于2025年12月5日、12月25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苏州华信科为深圳华信科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相关担保的具体事宜。
公司及苏州华信科为深圳华信科提供担保在已授权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的可用担保额度和担保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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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保证范围详见“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1月11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八路深业泰然大厦16C02
法定代表人:陈炎表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及其它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及其它限制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华信科51%股权。深圳华信科与公司的股权结构关系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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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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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信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及苏州华信科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基本一致(公司及苏州华信科分别对深圳华信科提供同等担保),对两份《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予以合并说明如下:
保证人: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华信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1、被担保最高债权额: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仟伍佰万元整。
在本合同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5、违约处理:
(1)要求保证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
(2)全部、部分调减、中止或终止对保证人的授信额度;
(3)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受理保证人在其他合同项下的业务申请;对于尚未发放的贷款、尚未办理的贸易融资,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发放和办理;
(4)宣布保证人在其他合同项下尚未偿还的贷款/贸易融资款项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
(5)终止、解除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终止、解除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其他合同;
(6)要求保证人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
(7)将保证人在债权人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开立的账户内的款项扣划以清偿保证人对债权人所负全部或部分债务。账户中的未到期款项视为提前到期。账户币种与债权人业务计价货币不同的,按扣收时债权人适用的结售汇牌价汇率折算;
(8)债权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苏州华信科本次为深圳华信科提供的担保主要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深圳华信科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华信科的其他股东之一上海竞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竞域投资”)于2025年12月3日出具了《反担保函》,针对公司本次为深圳华信科提供的担保,竞域投资将无偿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1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余额为35,692.2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4.3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苏州华信科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深圳华信科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授信额度协议》。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