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梅河口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5-074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梅河口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项目名称:纳米过滤膜材料制备及成套膜设备制造基地项目(简称“梅河口募投项目”)
● 投资金额:10,732.66万元
● 实施方式变更形式:梅河口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完成率大约为95%,公司拟停止使用募集资金支出,已签合同未支付部分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形式支出。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0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5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347.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416.2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5,024.6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12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9)第350ZA0041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11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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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调整梅河口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调整“纳米过滤膜材料制备及成套膜设备制造基地项目”实施内容,并同意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7,713.33万元(含利息收入,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具体以项目实际节余金额为准)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进行专户监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3年11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调整梅河口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2024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及审议通过了《关于梅河口募投项目进展的议案》,公司计划于2024年12月31日前将“纳米过滤膜材料制备及成套膜设备制造基地项目”达到可投产状态。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均同意该议案,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意见。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4年8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梅河口募投项目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2025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及审议通过了《关于梅河口募投项目进展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纳米过滤膜材料制备及成套膜设备制造基地项目”生产制造基地机加工生产线已组装调试完成,公司预计该生产基地于2025年12月前取得相关证照并投产。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均同意该议案,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意见。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5年1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梅河口募投项目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目前该项目建设完成率大致为95%,仅剩下5#钢结构厂房的部分消防工程等设施尚未完工。
2025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梅河口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同意将梅河口募投项目剩余的未实施的部分改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全体董事均同意了该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该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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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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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按照公司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招股说明书中的募投项目安排,以及2023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调整梅河口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调整“纳米过滤膜材料制备及成套膜设备制造基地项目”实施内容,并同意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7,713.33万元(含利息收入,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具体以项目实际节余金额为准)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进行专户监管。截至2025年12月2日,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如下:
(1)项目各项费用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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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整体资金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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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公司原计划该项目于2025年12月投产运行,由于项目总包单位自身持续的债务问题使得本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缓慢,导致该项目尚无法按照原计划投产运行。因工程总包单位自身债务问题,公司考虑到募投项目专用资金支付的特殊性及从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决定将该项目移出募投项目管理,该项目剩余未支付款项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支付,改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后期公司将通过当地政府主导的协商谈判解除与项目总包方合同,并视情况升级相应的应对措施。
三、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梅河口募投项目原计划2025年12月31日前达到可使用状态,截至目前由于项目总包单位自身持续的债务问题使得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缓慢,导致该项目尚无法按照原计划投产运行;因考虑到募投项目专用资金支付的特殊性及预先支付一定费用给总包方后是否能够组织有效施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从生产经营的实际出发决定将该项目移出募投项目管理,该项目剩余未支付款项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支付,改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具有合理性;本次梅河口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梅河口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事项无异议。
四、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梅河口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后,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将结余募集资金共1,443.71万元(含利息收入,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具体以项目实际结余金额为准)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存放到专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并积极寻找市场前景良好、符合公司业务战略定位、能够巩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投资项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后使用该笔资金投资新的募投项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5-075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或者公司全资子公司2026年拟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合计不超过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项目贷款、融资租赁等品种。本次授权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授权期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具体授信及融资金额、期限、业务品种最终以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际审批结果及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者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授权期限和额度范围内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的申请事宜,并签署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5-076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加强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运营管理效率,确保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唐佳菁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唐佳菁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唐佳菁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92-6778016
传真:0592-6778156
邮箱:ir@suntar.com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锦亭北路66号
特此公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附件:唐佳菁女士简历
唐佳菁女士,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新加坡共和国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英国注册会计师、新加坡注册会计师,曾任强生(中国)医疗器材有限公司信用部经理;历任新达科技财务经理、三达环境工程董事、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同时担任天津纳滤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GrapheneEnergyPte.Ltd.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唐佳菁女士持有公司股票479,709股,与持有公司5%股份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5-077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基于公司本次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需要,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必须全部是非执行董事。据此,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如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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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执行董事LAN YIHONG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曹敏杰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