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12 证券简称:皖通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5-060
债券代码:242121 债券简称:24皖通01
债券代码:242467 债券简称:25皖通V1
债券代码:242468 债券简称:25皖通V2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
及选举职工董事、聘任总工程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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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收到吴长明先生、张金林先生和吴建民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吴长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执行董事、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吴长明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行,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吴长明先生已确认其与董事会及公司无分歧,亦无其他事宜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辞职后,吴长明先生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因工作岗位变动,张金林先生和吴建民先生分别申请辞去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张金林先生和吴建民先生均已确认其与董事会及公司无分歧,亦无其他事宜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辞职后,张金林先生和吴建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张金林先生的劳动合同关系仍在公司。
二、职工董事选举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代表投票表决,选举吴长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与公司非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之日止。选举通过后,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选举吴长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之日止。
吴长明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其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工程师的议案》。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丁旭东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已事前召开会议对丁旭东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等能够胜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附件1:职工董事简历
吴长明先生,197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一级法律顾问,高级经济师,公司律师。曾任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规划部副主任,安徽省交通勘察设计院副院长,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路产管理部副部长、法律事务部副部长、法律事务部部长,2015年3月至 2020年6月任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2020年6月至 2021年12月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21年6月至2022年1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2年1月起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于2022年6月至2024年4月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4年6月至2025年12月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25年12月起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职工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兼任安徽高速传媒有限公司和安徽宁宣杭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附件2: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丁旭东先生,1971年出生,大学学历,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沪蓉公路安庆段建设指挥部工程师,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高界公路管理处工程养护科副科长、科长,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合巢芜公路管理处总支委员、副处长,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芜湖管理处党总支委员、副处长,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养护部副部长、养护中心副主任,安徽省交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公路营运事业部)道路养护部副部长,2015年10月至2021年3月任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淮南管理处党总支书记、处长,2021年3月至2025年12月任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池州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于2025年12月起任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兼任安徽交控道路养护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0012 证券简称:皖通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5-059
债券代码:242121 债券简称:24皖通01
债券代码:242467 债券简称:25皖通V1
债券代码:242468 债券简称:25皖通V2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二)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分别于2025年12月16日和2025年12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由董事长汪小文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完善〈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37项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和公司实际,本公司拟对《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36项基本制度进行相应修订,并新增1项基本制度《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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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议并批准了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审议的第1-17项制度修订后的全文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于2025年12月26日收到吴长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吴长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执行董事和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吴长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为保障董事会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选举吴长明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工程师的议案》;
董事会于2025年12月26日收到张金林先生和吴建民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岗位变动,张金林先生和吴建民先生分别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经总经理余泳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丁旭东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已对总工程师人选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丁旭东先生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等能够胜任所聘职务。
有关第(二)(三)项议案的详情请参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及选举职工董事、聘任总工程师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4年度契约化考核情况的议案》;
为落实董事会对经理层成员的业绩考核权,根据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等要求,公司对经理层成员进行了2024年度个人业绩考核。
董事会听取了考核情况的汇报,并批准了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本项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余泳和吴长明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部及各管理单位2024年度考核分配及2025年度工资总额分配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听取了公司薪酬分配情况的汇报,并批准了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本项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汪小文、余泳、陈季平和吴长明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供皖赣高速委托代管服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拟与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安徽省皖赣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赣公司”)签订委托代管协议,为皖赣公司所辖营运路段提供资产维护、收费和稽查管理、服务管理、养护管理、机电和信息化管理等高速营运管理工作。委托代管期限自路段通车之日起至 2026年12月31日止,委托代管费总额为人民币37.63万元。
董事会审议并批准了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本项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汪小文、余泳、陈季平和吴长明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2025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听取并批准了该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内审工作总结及2026年内审工作计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公司对2025年内审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制定了2026年内审工作计划。
董事会听取并批准了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总结及2026年度投资项目后评价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公司对2025年度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进行总结,并制定了2026年度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计划。
董事会听取并批准了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三)(四)(五)项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四)(五)项议案关联董事吴长明回避表决),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第(七)(八)项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已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六)项议案,公司3位独立董事参加会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提供路段委托代管服务是公司日常的经营活动,能够充分发挥公司在高速公路营运路段管理中的专业优势,获取稳定的服务收入。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