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拟增资
暨股权结构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6
转债代码:118049 转债简称:汇成转债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拟增资
暨股权结构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控股股东拟增资暨股权结构发生变更属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扬州新瑞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州新瑞连”)增资和股权结构变更,未导致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变动未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扬州新瑞连关于拟增资及股权结构发生变更的通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控股股东拟增资暨股权结构变更的基本情况
扬州新瑞连拟与杨会、纪念、合肥百瑞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百瑞发”)签订协议,由合肥百瑞发向扬州新瑞连增资并成为扬州新瑞连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出资额不变。
增资暨股权结构变更前,扬州新瑞连合伙人构成及出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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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暨股权结构变更后,扬州新瑞连合伙人构成及出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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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肥百瑞发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合肥百瑞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K1GHAE69
成立日期:2025年11月13日
主要经营场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瑶海社区新海大道与鹿鸣山路交口启创产业园一期4楼405室
三、变更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和控制情况
本次控股股东拟增资暨股权结构变更前,公司控股股东为扬州新瑞连,扬州新瑞连持有公司174,103,622股股份,持股比例约为20.29%(以公司2025年9月30日总股本为基数,下同),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郑瑞俊、杨会夫妇二人。杨会直接持有公司23,593,934股股份,通过认缴扬州新瑞连出资额的70%而间接持有公司约121,872,535股股份;郑瑞俊直接持有公司1,400,000股股份,通过汇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约26,401,667股股份,通过宝信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6,650,000股股份,通过合肥芯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约4,988,922股股份。实际控制人郑瑞俊、杨会夫妇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约184,907,058股股份,能够形成控制的股份数量合计为260,411,223股,控制比例约为30.35%(以公司2025年9月30日总股本为基数,下同)。
本次控股股东拟增资暨股权结构变更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扬州新瑞连,扬州新瑞连持有公司174,103,622股股份,持股比例约为20.29%,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郑瑞俊、杨会夫妇二人。杨会直接持有公司23,593,934股股份,通过认缴扬州新瑞连出资额的14%以及通过合肥百瑞发增资扬州新瑞连而间接持有公司约25,349,487股股份;郑瑞俊直接持有公司1,400,000股股份,通过合肥百瑞发增资扬州新瑞连而间接持有公司约96,523,048股股份,通过汇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约26,401,667股股份,通过宝信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6,650,000股股份,通过合肥芯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约4,988,922股股份。实际控制人郑瑞俊、杨会夫妇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仍约为184,907,058股,能够形成控制的股份数量合计仍为260,411,223股股份,控制比例仍约为30.35%。
本次控股股东拟增资暨股权结构变更前后,郑瑞俊和杨会夫妇合计控制公司股份的比例不发生变化;本次控股股东增资暨股权结构变更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扬州新瑞连,实际控制人仍为郑瑞俊、杨会夫妇二人。
四、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股东拟增资暨股权结构变更,系在郑瑞俊和杨会夫妇实际控制下而进行的持股架构调整,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控股股东拟增资暨股权结构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5
转债代码:118049 转债简称:汇成转债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5日、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近日,公司收到致同所送达的《关于变更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致同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指派雷鸿先生和杨成会女士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因工作调整,致同所对原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变更,现指派程晖先生接替杨成会女士担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雷鸿先生和程晖先生。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程晖先生,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程晖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程晖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不存在可能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预计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