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2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26日上午10: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夏曙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0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下一代智慧交通系统产品与解决方案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95,570.47万元(含该次募集资金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4,160.48万元),用途变更为实施新募投项目“物流无人化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告》。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兼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合计33,917,355.63元,预计影响公司2025年年度损益706,918.93元(最终数据以公司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3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用于存储及管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办理该账户的开立及后续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1月12日下午15: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千方大厦B座1层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届时将审议本次董事会提交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25-043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0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下一代智慧交通系统产品与解决方案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95,570.47万元(含该次募集资金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4,160.48万元),用途变更为实施新募投项目“物流无人化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38号)后,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562,440股,每股发行价格20.9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899,999,991.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为1,876,320,745.9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31日全部到账,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3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273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
2、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披露的《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下一代智慧交通系统产品与解决方案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本项目的建设周期为24个月,建设内容:本项目针对以智能出行为核心的第四次道路交通运输革命带来的交通行业新需求及5G、人工智能、大数据与云计算等技术应用带来的交通行业新发展趋势,通过端侧智能基础设施产品的研制,云侧视觉计算云平台、数据中台、业务中台、AI中台(视觉智能平台)等三大中台及智慧交运、智慧交管和智慧路网三大业务应用与解决方案的研制与升级,打造端、边、网、云自主协同控制的下一代智慧交通系统产品与解决方案,推动IT架构及业务架构的数字化升级进程,形成模块化封装的标准化产品及解决方案,为交通行业的数字化转型提供产业互联网技术与产品支撑;同时,通过改造公司市场营销、产品研发、生产制造、供应链与交付等关键业务支撑工具链、平台与系统,推动公司IT基础设施与研发环境全面升级,降低公司运行成本,提升业务响应效率。本项目的实施可形成对外部客户与内部管理的有效支撑,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面向自动驾驶与车路协同的下一代智慧交通系统产品及解决方案方面的能力。
(2)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57,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
4、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17日,公司累计支付项目投资款共计39,222.08万元,以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7,00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累计取得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4,160.48万元,期末募集资金未使用余额为95,570.47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理财户余额合计为95,570.47万元(其中购买理财余额为60,000.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使用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5、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17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理财利息4,162.43万元(其中以前年度利息收入3,518.00万元),已扣除手续费1.96万元(其中以前年度手续费1.78万元)。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募投项目“下一代智慧交通系统产品与解决方案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是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为130,632.07万元,主要用于建设投资、设备投入、人员投入等。截至2025年12月17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9,222.08万元。
(二)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鉴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经审慎评估,公司拟终止原募投项目“下一代智慧交通系统产品与解决方案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并将资金投向“物流无人化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原因如下:
1、原募投项目市场环境发生变化
原募投项目下游客户支付压力增大,目标客户非刚性支出预算收紧,项目落地与支付周期延长,导致市场需求释放的规模与速度不及立项预期。
2、变更投向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
新项目“物流无人化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聚焦于降本增效需求明确的商业场景,技术可与公司现有能力协同,商业模式清晰,正处于规模化应用前夕。此举是将资源重新配置至更具确定性的增长赛道,是应对环境变化、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维护股东利益的审慎决策,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方案
公司拟对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原募投项目“下一代智慧交通系统产品与解决方案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终止实施,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95,570.47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4,160.48万元),用途变更为实施募投项目“物流无人化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变更项目涉及的总金额为95,570.47万元,占总筹资额的比例为50.94%。
四、新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市场变化,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公司拟将部分原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投向“物流无人化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实施主体
本次实施主体系千方科技控股子公司北京千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曙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
(2)资金使用方式
本次变更后,公司拟通过增资、借款等方式提供给千曙科技。若采用增资形式,千曙科技的其他股东同意同比例增资或股权被稀释;若采用借款形式,公司将向千曙科技按同期中国银行贷款利率收取利息。
(3)预计投资规模、资金具体用途
项目总投资额为109,346.05万元,拟使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95,570.47万元,其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资金主要用于关键技术研发(占比约39.40%)、实验局建设(约24.39%)、研发及运营人员投入(约32.30%),并预留基本预备费及铺底流动资金。
(4)建设期及投资计划
项目建设期预计为36个月,资金将根据研发、设备采购、场地投入、实验局部署及人员招募等具体计划分年度投入。
(5)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针对以物流无人化为核心的智慧交通与智慧物流融合发展趋势,以及人工智能大模型、5G、车路协同、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干线运输场景中的深度应用需求,聚焦当前L4级自动驾驶重卡在复杂高速环境下感知决策可靠性不足、系统冗余度低、全业务流程自动化程度有限等关键技术瓶颈,研发车端多传感器感知模型、车端VLA大模型及云端世界模型等共性关键技术,研制具备前装量产能力的干线物流无人重卡解决方案,搭建物流无人化运输路网,部署物流无人化管理与智能调度平台。在此基础上,项目构建开放协同的物流无人化产业平台,聚合主机厂、核心零部件企业、算法公司、能源服务商及物流生态伙伴,推动标准统一与能力互补。
本项目通过系统性推进技术、产品、场景与生态融合,推动传统物流从“有人”向“无人”跨越,为行业提供可复制、能落地的无人化物流转型整体方案,引领万亿级物流无人化市场智能化变革,强化公司在下一代智慧物流与智慧交通融合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6)项目选址
项目主要实施地拟设于北京、广州等已出台支持自动驾驶创新应用法规的核心城市。公司将充分利用当地已开放的智能网联测试道路、成熟的产业配套环境及高水平人才集聚优势。
项目实施以租赁现有研发办公场所、测试场地及利用合作伙伴基础设施为主,能够高效启动并灵活调整,固定资产投入相对较轻,聚焦于核心技术与运营能力建设。
2、项目可行性分析
(1)政策支持明确,市场前景广阔
政策端,国家从顶层设计推动行业变革。《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明确物流数字化降本目标,鼓励发展与无人驾驶等相结合的物流新模式。《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通知》等政策,为物流自动驾驶试点示范和商业化产业化铺就道路,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清晰的战略指引和制度保障。
需求侧,公路货运是我国物流运输的核心方式,年货运量超400亿吨,市场运输收入规模约4万亿,空间巨大。行业长期面临司机缺口大、人力成本高、超载与疲劳驾驶事故频发等痛点,叠加“小、散、乱、弱”的行业格局,使得通过无人化模式有效破解物流运输行业成本、效率、安全三大难题的需求极为迫切。物流无人化赛道正迎来黄金发展期,根据相关报告,预计2030年,无人驾驶卡车的国内相关市场规模超4,000亿元,市场前景广阔。
技术侧,随着AI大模型跨越式发展与感知、算力等智能硬件产品迭代升级,L4级自动驾驶技术已在特定场景开启示范运营与商业化尝试。干线物流场景因其市场规模大、运输逻辑相对清晰,正成为无人化技术规模化落地的最佳切口之一。
(2)公司具备“车-路-云”全栈技术能力与商业化落地的独特优势
公司进军干线物流自动驾驶,是“AI+交通”战略的延展与能力聚焦。千曙科技作为实施主体,可依托千方科技及其生态体系所独有的“技术积累、生态资源、运营能力”,具备将技术转化为商业化运营的完备要件:
技术积累方面,公司具备“车路云一体化”全栈能力及场景化AI研发基础。自2015年牵头国家级车路协同示范项目以来,公司深度参与车路云一体化进程,是中国车路协同(V2X)技术路线的核心发起者、标准制定者与长期实践者。公司构建了涵盖路侧智能感知、边缘计算、云控平台及车端V2X设备的完整技术产品体系。同时,公司自2016年起积累的6大类900余项AI算法及“梧桐”AIoT大模型、“鲲巢”交通大模型等能力,具有软硬一体、强场景特征的落地优势。这些与自动驾驶技术同源的技术积累,为千曙科技提供了超越纯“单车智能”的独特车路协同赋能路径,有利于尽快突破技术瓶颈。
生态资源方面,公司拥有路、货、大数据三位一体的独特产业资源,为商业化落地扫清关键障碍。
“路”:公司与全国超过30个省级交通投资集团、高速公路管理部门长期深度合作,有助于公司在各省市干线公路优先申请测试牌照、示范运营许可,并共同探索专用车道、枢纽甩挂等创新运营模式。
“货”:千方生态企业运营的连接超1,000万货车司机与货主的平台,可迅速对接大型货主与物流公司,汇聚全国实时货源池,确保自动驾驶卡车能快速获取真实订单,实现从技术到订单的最短路径转化。
“大数据”:公司及生态企业触达全国全场景的公路运行数据(路侧、车端视频及驾驶行为数据),可用于持续训练智驾模型与云端世界模型,提升系统能力与安全性。
物流运营能力方面,千方生态企业成熟的物流运营服务体系可直接迁移复用。生态企业已为5万家企业提供运力服务,拥有全国最大的运力池之一,可提供真实的业务入口与智能调度能力。通过集团集采与成熟体系复用,千曙科技的单车运营成本将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运营效率可得到有效保障。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投向的“物流无人化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紧密契合国家政策导向与万亿级市场需求。千方科技凭借在“车-路-云”一体化领域深厚的技术积累、路权与货源端的独特生态资源以及经过验证的物流运营能力,形成了“技术+场景+资源”的闭环优势,能够有效支持千曙科技规避“有技术无场景、有车辆无订单、有试点难复制”的行业困境,具备实现关键技术研发突破与商业化运营快速落地的所有必备要件,项目可行性高。
3、商业模式
公司规划了四条相互协同的商业化路径以实现收入:
运输服务收入:作为核心现金流来源,通过自营或合作自动驾驶车队提供无人化运输服务,按里程或吨位收费,凭借车辆高效运营与智能调度降低单公里成本。
软件订阅费:以SaaS模式向车队提供“虚拟司机”能力(含自动驾驶算法、远程接管等),获取较高毛利的持续收入。
硬件销售收入:向主机厂或物流车队销售自研的自动驾驶计算平台及传感器,摊薄研发成本并扩大车辆生态基础。
平台信息服务费:作为“运力生态组织者”,为社会运力提供车货匹配、调度优化等SaaS服务并收取费用。
4、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技术与研发风险:自动驾驶技术长尾场景复杂,算法迭代速度快。应对:公司持续保持高比例研发投入,依托已有省部级科研平台,采用“车端大模型+云端世界模型”的协同技术路线,并通过“实验局”在真实场景中持续迭代、积累数据,构建技术壁垒。
政策与法规风险:无人驾驶在公开道路的运营许可、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等法规仍在完善中。应对:积极与项目所在地政府及监管部门沟通,参与相关标准制定,率先在政策支持区域开展示范运营,探索合规路径。
供应链与运营风险:关键传感器、芯片等可能受供应链波动影响;规模化运营对运维、安全提出高要求。应对:与多家头部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探索国产化替代方案;建立涵盖远程监控、云端脱困、现场应急的完善运营安全管理体系。
市场竞争与商业化风险:赛道参与者众多,技术路线与商业模式多样。应对:发挥公司“技术+场景+资源”综合优势,聚焦干线物流重卡和末端配送协同发展,与物流企业、主机厂等生态伙伴深度绑定,共同开拓市场,降低单一商业路径风险。
5、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3.16%,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含建设期)约为8.9年。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增强长期盈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五、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相关决策程序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0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下一代智慧交通系统产品与解决方案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同意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实施新募投项目“物流无人化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符合公司当前实际和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经千方科技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本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3、新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4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现金红利0.2元(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88,938,732.9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59,246,035.14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930,479,368.66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1,580,188,215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3,475,055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1,576,713,16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534,263.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6.69%。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明确清晰,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股东利益,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全体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暨独立董事同意《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的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安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5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应收款项概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核销金额合计33,917,355.63元,核销明细表如下:
单位:元
■
二、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合计33,917,355.63元,预计影响公司2025年年度损益706,918.93元(最终数据以公司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核销应收款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6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千方科技”)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拟使用3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38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562,440股,每股发行价格20.9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9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为187,632.07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31日全部到账,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3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273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披露的《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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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0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下一代智慧交通系统产品与解决方案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95,570.47万元(含该次募集资金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4,160.48万元),用途变更为实施新募投项目“物流无人化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具体如下:
■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发出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待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3、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17日,公司累计支付项目投资款共计39,222.08万元,以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7,00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累计取得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4,160.48万元,期末募集资金未使用余额为95,570.47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理财户余额合计为95,570.47万元(其中购买理财余额为60,000.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使用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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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7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2025年6月12日,公司将使用的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上述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5年12月17日,公司将使用的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上述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全额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事项实施完毕。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30,000万元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暂时不会使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需求较大,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占该次募集资金净额的15.99%,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按最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的假设计算,公司可节约财务费用约900万元。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期限届满前,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时,公司及时将借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五、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用于存储及管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办理该账户的开立及后续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核查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按相关监管要求,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具体如下:2025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千方科技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7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兼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史广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史广建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何职务。史广建先生原定任期期间为2023年11月10日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史广建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史广建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及公司正常运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史广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董事会对史广建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聘任孔祥熙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孔祥熙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要求。孔祥熙先生暂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孔祥熙先生已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在取得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前,董事会指定孔祥熙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待孔祥熙先生取得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后,聘任正式生效。
孔祥熙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一期27号院千方大厦
联系电话:010-50821818
传 真:010-50822000
电子信箱:securities@ctfo.com
邮政编号:100085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附件:孔祥熙先生简历
孔祥熙先生,198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学士,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2009年8月至2010年12月,就职于中粮发展有限公司;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就职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月至2025年12月,就职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历任投资银行业务线副总监、总监、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拥有丰富的资本市场运作经验。孔祥熙先生暂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已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承诺尽快完成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孔祥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孔祥熙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8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12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权总数。
6、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06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6年01月06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千方大厦B座1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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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2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上述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传真或信函需在2026年1月9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2、登记时间:2026年1月9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B座4层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提
电话号码:010-50821818
传真号码:010-50822000
电子邮箱:securities@ctfo.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B座4层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73
2、投票简称:千方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投票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对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若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则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