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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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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7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十九)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拟对发行境外上市股份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修订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修订并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单独或共同代表公司,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等,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治理制度进行调整、修改和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条款进行调整和修改,向公司登记机构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审批、变更、备案事宜。

逐项审议情况如下:

1、《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信息披露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务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董事会成员及全体员工多元化政策(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除《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外,上述其他公司治理制度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在联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现行的上述公司治理制度将继续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及制定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相关议事规则及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和上述制度全文。

上述1-3项制度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墨西哥新泉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同意通过全资子公司新泉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泉香港”)对子公司Xinquan Mexico Automotive Trim, S. de R.L. de C.V.(以下简称“墨西哥新泉”)增加投资11,800万美元,增加投资后,新泉香港和公司对墨西哥新泉的持股比例不变,新泉香港持有墨西哥新泉99.75%股权,公司持有墨西哥新泉0.25%股权。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出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对子公司墨西哥新泉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在上海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上海市投资设立上海新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将持有上海新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在上海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董事会决议中须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地点、议题等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1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董事会将下设的“战略委员会”调整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ESG管理相关职责等内容,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内容。《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上述修订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2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及制定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相关议事

规则及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及制定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拟于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基于本次发行上市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中国境内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香港法律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相关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制定,形成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以及公司相关治理制度。

二、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情况

修订、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具体修订、制定后的制度全文以及《〈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修订对照表》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文件。

三、其他说明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单独或共同代表公司,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等,对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上述制度进行调整、修改和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条款进行调整和修改,向公司登记机构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审批、变更、备案事宜。

除《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之外。上述其他制度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在联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现行的上述制度将继续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7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

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等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深入推进公司的全球化战略,加强与境外资本市场对接,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公司拟于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公司将充分考虑现有股东利益和境内外资本市场的情况,在股东会有效期内(即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或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上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以及香港法律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符合香港法律及《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和条件下进行,并根据需要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交所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备案或审核批准。

截至目前,公司正与相关中介机构就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进行推进,除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外,其他关于本次发行H 股并上市的具体细节尚未最终确定。

本次发行上市能否通过审议、备案和审核程序并最终实施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