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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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及
停复牌公告

2025-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5年11月29日起,至2025年12月28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2025年12月29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份额共计389,467,589.04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1,102,836,951.17份的35.32%(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8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

会议审议了《关于变更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人并修订基金合同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389,467,589.04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召开持有人大会的律师费、公证费由基金资产承担,本次会议费用如下表:

二、本基金的复牌

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已于2025年12月29日开市起停牌,并将自2025年12月30日10:30起复牌。

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25年11月29日起,至2025年12月28日17:00止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根据2025年12月29日的计票结果,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本次大会决议自2025年12月29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四、决议生效后的相关事项实施情况

1、选择期的相关安排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将自2025年12月30日10:30起复牌,并进入选择期,本基金的选择期为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8日。选择期内,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以及A类基金份额场内交易业务照常办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选择期内选择卖出或赎回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对于在选择期内未作出选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基金托管人变更后,继续持有本基金。

2、选择期之后的相关安排

选择期后,在本基金托管人正式变更前以及变更过程中,为了更好地实施基金托管人变更方案,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暂停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场内交易等业务的办理,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次会议议案对《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修改,按规定披露修改后的《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修改后基金合同生效的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继续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五、备查文件

1、《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会议方式二次召开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一:《关于变更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人并修订基金合同的议案》,附件二:《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附件四:《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2、《公证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0日

公 证 书

(2025)沪东证经字第9770号

申请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2座27-30层。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委托代理人:李元俊,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12月12日向本公证处申请,对该公司以通讯会议方式二次召开的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查,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申请人依法于2025年11月28日在有关报刊媒体上发布了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于2025年11月29日、12月2日分别发布了二次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和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变更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人并修订基金合同的议案》。申请人向本处提交了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系列公告、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截至2025年11月28日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电子光盘)等文件,申请人具有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合法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本处公证员傅匀和本处工作人员徐茂森于2025年12月29日上午10时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2座28层,申请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办公场所对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议案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的表决在该基金托管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部委派的授权代表岳汉武的监督下,由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的计票人员李元俊、金琪睿进行计票。截至2025年12月28日17时,收到参加本次大会(通讯方式)的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表决所持基金份额共389,467,589.04份,占2025年11月28日权益登记日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总份额1,102,836,951.17份的35.32%,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大会对《关于变更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人并修订基金合同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389,467,589.04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100%,达到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与《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查和现场监督,兹证明本次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的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关于变更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人并修订基金合同的议案》表决的计票过程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表决结果符合会议议案的通过条件。

富国中证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富国中证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富国中证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5年11月27日起,至2025年12月26日17:00止。2025年12月29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经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份额11,327,067.43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19,391,072.75份的58.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富国中证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有关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

会议审议了《关于持续运作富国中证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11,327,067.43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100%,达到二分之一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富国中证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次召开持有人大会的律师费、公证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次会议费用如下表: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富国中证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25年11月27日起,至2025年12月26日17:00止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根据2025年12月29日的计票结果,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本次大会决议自2025年12月29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决议生效后的相关事项实施情况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继续存续期间,运作方式不发生改变,仍为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将继续基金合同约定的现有投资策略,推进平稳运作。

四、备查文件

1、《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富国中证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一:《关于持续运作富国中证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议案》,附件二:《富国中证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2、《公证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0日

公 证 书

(2025)沪东证经字第9632号

申请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2座27-30层。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委托代理人:陈文敏,女,1997年1月1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向本公证处申请,对该公司召开富国中证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会议方式)表决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富国中证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申请人依法于2025年11月26日在有关报刊上刊登了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于2025年11月27日、11月28日在有关报刊上分别刊登了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1次提示性公告和第2次提示性公告,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持续运作富国中证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议案》。申请人向本处提交了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富国中证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系列公告、富国中证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截至2025年11月26日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富国中证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文件,申请人具有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合法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本处公证员傅匀和本处工作人员徐茂森于2025年12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2座28层,申请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办公场所对富国中证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富国中证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议案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的表决在该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授权代表刘宇的监督下,由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的计票人员陈文敏、石苓邑进行计票。截至2025年12月26日17时,收到参加本次大会(通讯方式)的富国中证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表决所持基金份额共11,327,067.43份,占2025年11月26日权益登记日富国中证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总份额19,391,072.75份的58.41%,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富国中证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大会对《关于持续运作富国中证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11,327,067.43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 100 %。

上述议案的表决达到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富国中证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表决的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查和现场监督,兹证明本次富国中证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对《关于持续运作富国中证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议案》表决的计票过程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表决结果符合会议议案的通过条件。

关于新增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部分

基金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为促进富国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500)、富国创业板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676)、富国中证细分机械设备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886)及富国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211)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5年12月30日起,本公司新增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以上基金的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