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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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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48 、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 、外高B股 公告编号:临2025-056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洲海路999号森兰国际大厦B座一楼展示中心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蔡嵘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董事邵宇平因工作安排冲突未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吴坚、吕巍、黄岩因工作安排冲突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王燕华因工作安排冲突未出席本次会议;监事谢婧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张毅敏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宁、尹方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25-057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萍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李萍女士本次任职生效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为前提,任期自生效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0日

附:职工董事简历

李萍,女,1967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文学学士。曾任同济大学图书馆副馆长,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总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办公室主任、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上海浦东新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本公司监事会副主席。现任浦东新区政协常委、纪委委员,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李萍女士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