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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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2025-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66 证券简称:苏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98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行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行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公司”)大股东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基于对本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2025年7月1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增持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本行2025年7月1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2. 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26日,国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本行股份4,905.9456万股,占本行总股本的1.0974%,增持资金合计40,295.9623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本行于2025年12月29日收到大股东国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东吴证券《增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 计划增持主体: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2. 计划增持主体持有股份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国发集团直接持有本行股份666,849,324股,占本行总股本的14.9161%;国发集团一致行动人东吴证券持有本行股份3,750,000股,占本行总股本的0.0839%。以上主体合计持有本行股份670,599,324股,占本行总股本的15.0000%。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增持主体计划以共计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买入本行股份。

3.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前提: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

4.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5年7月1日起的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不得增持的期间除外。实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须同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限制买卖本行股票的规定。

5.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

6. 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

7. 锁定期: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减持本次增持的股份。

8. 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行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9.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26日,国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东吴证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本行股份4,905.9456万股,占本行总股本的1.0974%,增持金额合计40,295.9623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截至2025年12月26日,国发集团直接持有本行股份69,241.2313万股,占本行总股本的15.4879%;东吴证券直接持有本行股份2,724.6467万股,占本行总股本的0.6095%;上述主体合计持有本行股份71,965.8780万股,占本行总股本的16.0974%。具体情况如下:

备注: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事项说明

1. 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不会导致本行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本行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本行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备查文件

增持义务人出具的《增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