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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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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2025-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07 证券简称:中国国贸 公告编号:2025-025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职工民主选举,梁小丹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

梁小丹女士简历

梁小丹女士, 1993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毕业于北京第二外国语大学旅游经济专业,学士学位,后在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就读研究生进修班。曾先后任中国旅游学院附中英语老师,本公司展览部总监助理、公寓部副总监、公寓部总监、商城部总监。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总经理助理,兼人事行政管理部总监。

证券代码:600007 证券简称:中国国贸 公告编号:2025-027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月16日 9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大厦A座7层多功能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16日

至2026年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程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代理人出席还应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本人身份证及授权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有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出席会议者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在会议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以于2026年1月14日以前将相关资料传真或邮寄至登记地点。

(二) 登记时间

2026年1月13日-1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三) 登记地点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大厦A座29层

邮政编码:100004

电话:010-65358910

传真:010-65053862

联系人:章侃

六、其他事项

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07 证券简称:中国国贸 编号:2025-026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九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出席董事13名。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和《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就以下事项作出决议:

一、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同意将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提出的“吴相仁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余元堂先生(简历附后)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接替吴相仁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提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表决。

公司董事会对副董事长吴相仁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同意吴相仁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同意余元堂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接替吴相仁先生担任公司董事。

二、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1月16日(周五)上午9:30在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大厦A座7层多功能厅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吴相仁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二)审议选举余元堂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

余元堂先生简历

余元堂先生,58岁,毕业于对外经贸大学金融学专业,拥有经济学博士学位。历任经贸部、外经贸部交际司干部,外经贸部欧洲司干部、副处长,外经贸部、商务部欧洲司四处处长,商务部欧洲司商务参赞(副司级)、商务部欧洲司副司长、商务部欧洲司司长。

截至目前,余元堂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形,近三年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近三年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证券代码:600007 证券简称:中国国贸 公告编号:2025-024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大厦A座7层多功能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赵汝泉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9人。公司董事长赵汝泉先生、副董事长吴相仁先生、执行董事郭惠光女士、董事郎宽女士及邢诒鋕先生、独立董事李朝鲜先生、张祖同先生、张学兵先生及梁伟立先生出席会议;执行董事盛秋平先生、董事黄小抗先生及阮忠奎先生因其他公务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公司职工监事梁小丹女士出席会议;监事会主席袁飞女士、监事江咏仪女士因其他公务未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陈峰先生出席会议。

4、公司总经理支陆逊先生及副总经理胡燕敏女士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审议关于修改《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审议关于修改《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议案:议案1“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2“审议关于修改《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及议案3“审议关于修改《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均属于特别议案。

经过表决,上述三项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凤敏、蔡思羽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