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393证券简称:安必平公告编号:2025-055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诸暨高特佳睿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庆高特佳睿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高特佳睿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睿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事王海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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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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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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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致行动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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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诸暨高特佳睿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诸暨高特佳”)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庆高特佳睿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高特佳”)、杭州高特佳睿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高特佳”)、杭州睿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睿泓”)、董事王海蛟先生出具的《告知函》。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30日,诸暨高特佳、重庆高特佳、杭州高特佳、杭州睿泓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85,7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3%。本次权益变动后,诸暨高特佳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6,292,662股减少至5,606,8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6.73%减少至5.99%,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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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