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75 证券简称:国博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4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正方中路155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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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吴礼群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郑华菊律师、尹涵律师出席见证。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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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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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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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中电国基南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已对议案2进行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华菊律师、尹涵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