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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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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48 证券简称:长春一东 公告编号:2025-047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长春市高新区超然街2555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孟庆洪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周勇出席会议、公司高管均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2.01、议案名称:关于与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及其所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关于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飞、章健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0148 证券简称:长春一东 公告编号:2025-046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2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孟庆洪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经理层2024年度绩效薪酬兑现情况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绩效薪酬的考核体系科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要求,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一东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规范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一东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