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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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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5-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5- 055

债券代码:110077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孙公司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和发展需要,近日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上述事项按80%股权比例为其提供担保,与宁波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7600BY25001268),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整,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按20%股权比例为其提供担保,与宁波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7600BY25001269),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7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孙公司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授信计划36,000万元提供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详细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5日披露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备注:江西鼎元生态环保有限公司为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100%持有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保证人: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从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其他股东担保: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按20%股权比例为其提供1,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此次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孙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对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能够及时掌握被担保方的资信状况,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行为是为了保证控股孙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审批程序合法,符合相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44,343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66%,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72,819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71,524万元。以上担保均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且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07600BY25001268、07600BY25001269)。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5-054

债券代码:110077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2月30日9: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2月26日起以专人送出方式、电话方式及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涛先生主持,经各位董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2025年度经理层成员契约化协议的议案》

为明确经理层成员权责边界,强化岗位责任与目标约束,有效激发经理层干事创业活力,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目标,同意与经理层成员签订契约化协议书,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