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6-01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审理结束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热公司”)为被告
3.涉案的金额:3500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一、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23日,王明军、张中、华正锋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为由对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刘峰、二热公司向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该案于2025年3月27日开庭审理,近日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裁定。2025年12月30日,二热公司收到法院民事裁定书。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王明军、张中、华正锋
被告: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刘峰、二热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新增及累计诉讼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
三、判决情况
法院以《民事裁定书》((2024)辽0104民初23737号)依法作出裁定如下:“驳回原告王明军、张中、华正锋的起诉”。
同时,按照裁定,原告、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公司未获知各方当事人对上述裁定的意见。
四、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1.截至目前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或仲裁事项。
2.截至2025年12月30日公司累计新增未披露的小额(占净资产10%以下)诉讼案件10件,累计诉讼涉案金额合计1024.20万元。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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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预计本次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六、其他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七、备查文件
《民事裁定书》((2024)辽0104民初23737号)。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