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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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
进展公告

2026-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1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10日、9月2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拟以1元作为挂牌底价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交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广东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华公司”“标的企业”)41%股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披露的《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近日,经产交所及公司确认,公司关联方广东嘉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德丰”)符合受让的资格条件,公司与嘉德丰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

一、交易概述

2025年10月9日,产交所正式受理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亿华公司41%股权,挂牌价格为人民币1元。至挂牌期满,共征集到一家受让方,受让方为嘉德丰,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元。公司于近日与嘉德丰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嘉德丰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嘉德丰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8条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一方参与另一方公开招标、拍卖等,但是招标、拍卖等难以形成公允价格的除外”的交易行为,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鉴于本次交易采用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公司可以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及披露。

二、交易对方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广东嘉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87983812R

3.成立日期:2006年5月16日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注册资本:8,636万元

6.法定代表人:叶志标

7.地址:广东省广州开发区永和大道108号

8.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及其管理、策划;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场地租赁;停车场服务;室内装饰及设计;建筑工程技术服务及其信息咨询;批发和零售贸易(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持有效批准文件经营)。

经公开查询,交易对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对方关联关系

嘉德丰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嘉德丰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广东嘉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广东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一)产权转让的标的

甲方拥有(持有)的标的企业41%股权。

(二)产权转让的价格

甲方将上述产权以¥ 0.0001万元(大写:人民币壹元整)转让给乙方。

(三)产权转让的方式

上述产权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发布转让信息征集受让方,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和转让价格,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实施产权交易。

(四)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企业职工安置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标的企业的全体人员,包括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在本次股权转让后继续由标的企业依法负责安置,并承担各项安置费用。

(五)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

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

(六)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七)损益处理事项

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八)产权交割

甲乙双方同意下列全部条件达成之次日起,标的股权名下的权利义务即发生变动。

(1)甲方收到由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转入的足额交易价款。

(2)乙方向甲方提供由国有六大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出具的、以甲方为受益人、金额为人民币400万元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保函有效期12个月。

(3)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在上述条件达成之日次日起,甲方应积极协调标的企业配合乙方出具关于办理共管事项交接、产权变更、工商变更等事项的相关文件材料,协助乙方完成产权交割。若标的企业拒绝配合或拖延办理产权转让的交割手续,乙方有权向标的企业提起诉讼,要求其履行变更登记等义务,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提供相关证据及文件,但不承担因标的企业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完成产权转让交割的责任。

(九)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内容,或在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中向另一方作出的承诺与保证或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或信息被证明为虚假、不准确、有遗漏或有误导,即构成违约。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聚焦资源投入主营业务,继续夯实在主营业务领域的优势,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亿华公司股权。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规则及合同约定,配合嘉德丰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标的股权存在未能及时或无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可能性。但该等程序性事项不影响本次股权转让交割的实际完成,亦不影响受让方按照合同约定享有并承担与标的股权相关的一切股东权利与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日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2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一、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要,公司于近日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账户。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可能发生的现金管理风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负责建立现金管理业务台账,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5.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募集资金使用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