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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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2026-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ST奥维 公告编号:2026-001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条(一)及(三)的规定,自2025年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披露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5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34,002,503.5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7,637,220.1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7,982,935.33元。如公司2025年度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奥维,证券代码:002231)交易价格于2025年12月29日至2025年12月31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近期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披露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5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34,002,503.5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7,637,220.1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7,982,935.33元。如公司2025年度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相关方的核实函及回函。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ST奥维 公告编号:2026-002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

终止上市的首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2025年12月31日收盘价为1.4元/股,总市值为4.86亿元,低于5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5亿元,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3条规定,上市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总市值低于5亿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的规定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5亿元,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2025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4元/股,总市值为4.86亿元,公司股票收盘总市值低于5亿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低于5亿元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9.2.3条及9.2.4条的相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行A股股票或既发行A股又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在深交所股票收盘总市值低于5亿元,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低于5亿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期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在先者为准)。

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市值退市的第一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29,129.10万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28,822.5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11.4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836.77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一)及(三)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披露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5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34,002,503.5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7,637,220.1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7,982,935.33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