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5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公告编号:2026-001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5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行权数量: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3,506,280份,实际可行权期为2025年11月21日至2026年11月17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为2,270,926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2,270,926股,占本期可行权额度3,506,280股的64.77%。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
公司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T+1日)到达股票账户,并于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
1、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8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10月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024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11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428人调整为343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963.2万份调整为882.77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数量由107.02万份调整为187.45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428人调整为343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63.2万股调整为882.77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7.02万股调整为187.45万股。确定股权激励权益的首次授权日/授予日为2024年11月18日,向符合条件的343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8,818,700份,于2024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8,818,700股,于2024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5、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1,000股、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1,000份。
2025年8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激励股份的注销。
6、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10日,公司对预留授予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人对预留授予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7、2025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8、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2,000股,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2,000份。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并对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1、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为2,270,926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2,270,926股,占本期可行权额度3,506,280股的64.77%。
2、本次行权股票的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3、行权人数
2025年第四季度可行权人数为339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共260人参与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三、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
(一)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公司本次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 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二) 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本激励计划于2025年第四季度合计行权且完成登记的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2,270,926股,行权后新增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三)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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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行权前后公司相关股东持股变化
本次行权股票来源为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总股本增加导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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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份登记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025年第四季度,共行权且完成股份登记过户2,270,926股,获得募集资金16,736,724.62元,该项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