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6-001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张敏先生、董事长翁伟文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卢美玲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1、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张敏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11月8日至2026年2月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4,876,15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958,719股(即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9,917,438股(即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00%)。
2、持有公司股份7,201,981股(占公司股本比例的1.45%)的公司董事长翁伟文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1月8日至2026年2月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8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36%)。
3、持有公司股份185,000股(占公司股本比例的0.04%)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卢美玲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1月8日至2026年2月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6,2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1%)。
近日,公司收到张敏先生、翁伟文先生和卢美玲女士提交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告知函》,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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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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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承诺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敏先生、翁伟文先生和卢美玲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张敏先生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详见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3、 张敏先生、翁伟文先生和卢美玲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张 敏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2、翁伟文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3、卢美玲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