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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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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普通合伙人变更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的公告

2026-0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6-002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普通合伙人变更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广东三和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广东省方见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广东迦诺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2025年4月12日至2025年5月7日广东三和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33,000股,增持完成后,建材集团持有公司305,846,7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05%,建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414,24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15%。

2、广东省方见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广东迦诺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发生变更,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基于原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所形成的一致行动关系自动解除,不涉及股东持股数量的变动,亦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广东省方见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方见”)、广东迦诺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迦诺”)出具的《关于普通合伙人变更的告知函》,方见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已由李维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变更为吴延红女士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李维先生变更为有限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迦诺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已由李维先生变更为文维先生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李维先生变更为有限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方见、迦诺变更完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后,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基于原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所形成的一致行动关系自动解除。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增持以及一致行动关系解除的基本情况

2025年4月12日至2025年5月7日建材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33,000股,增持完成后,建材集团持有公司305,846,7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05%。建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414,249,9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9.1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5月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维先生担任方见、迦诺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能够对方见、迦诺的决策产生实质影响而控制方见、迦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方见、迦诺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由于李维先生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参与主持公司各类重要决策,方见、迦诺作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涉及众多持股员工、合伙人及其合伙份额的管理,李维先生作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其管理的时间、精力有限,为进一步聚焦公司业务发展,同时为保障方见、迦诺运营管理的有序进行,方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将其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由李维先生变更为吴延红女士,并由吴延红女士执行合伙事务,李维先生变更为有限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迦诺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将其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由李维先生变更为文维先生,并由文维先生执行合伙事务,李维先生变更为有限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本次变更不涉及方见、迦诺各合伙人所持财产份额变动,不涉及李维先生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方见、迦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及变更普通合伙人情况见下表:

方见、迦诺变更完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后,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于原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所形成的一致行动关系自动解除,即不再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被认定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方见、迦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权益不再合并计算。

2025年4月12日至2026年1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二、控股股东增持及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后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方见、迦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1、本表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若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上述股东实际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保持不变,广东三和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中山诺睿投资有限公司、中山市凌岚科技资讯有限公司、中山市首汇蓝天投资有限公司、中山市德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关系,方见、迦诺所持公司股份权益不再合并计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权益中。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二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相关方应当在六个月内继续共同遵守本指引关于大股东减持的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相关方还应当在六个月内继续共同遵守本指引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方见、迦诺承诺将自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之日起六个月内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大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2、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通过相关安排规避减持限制及其他违反各自所作承诺的情形。

3、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日常经营。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方见、迦诺出具的《关于普通合伙人变更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