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离任
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2026-0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6-003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离任

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卢刚先生的辞职报告,卢刚先生因已届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陈万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卢刚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卢刚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卢刚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经理层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陈万红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即自2026年1月15日到2026年11月14日止。

陈万红先生具备履行财务总监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万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财务总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6日

附件:财务总监简历

陈万红,男,汉族,安徽淮南人,1986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税务师。2010年7月参加工作,2021年1月-2023年12月任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产权部专职监事会主席,兼任安徽淮南洛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任国能黄金埠发电有限公司、国能九江发电有限公司、国能蚌埠发电有限公司、国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皖能马鞍山发电有限公司、安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兼任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淮浙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23年12月至今任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兼任安徽淮南洛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4年4月至今兼任安徽淮南平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淮南平圩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淮南平圩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黄冈大别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5年1月至今兼任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5年3月至今兼任淮河能源(合肥)发电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12月至今兼任淮能蓼阳(霍邱)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6-001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大通街道居仁村E组团商业及服务楼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涛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6人,董事张文才、束金根因工作原因未列席本次股东会;

2、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杰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表决结果,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关于调整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5,480,624,854股按照相关规定回避了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曹一然、张凡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就有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曹一然、张凡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6-002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1月15日在公司二楼二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周涛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离任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临2026-003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