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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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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6-0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6-002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2月2日 15点30分

召开地点: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万春东路96号埃夫特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2月2日

至2026年2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芜湖远宏工业机器人投资有限公司、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芜湖睿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芜湖嘉植可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Phinda Holding S.A.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发送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1月30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万春东路96号埃夫特3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一。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通过现场办理登记或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非现场登记的,参会手续文件须在2026年1月30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手续文件要求如下: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等文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文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等文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等文件;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人:陈青

4、电话:0553-5670638

5、传真:0553-5635270

6、邮箱:ir@efort.com.cn

7、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万春东路96号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3楼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2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6-001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为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埃夫特”)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对2025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分别为销售类10,600万元人民币,采购类2,000万元人民币,租赁类1,080万元人民币。关联董事游玮、王津华、伍运飞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对2025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并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形成以下意见: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确认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及对2025年度关联交易确认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对2025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关联委员伍运飞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委员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芜湖远宏工业机器人投资有限公司、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芜湖睿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芜湖嘉植可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Phinda Holding S.A.需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为财务初步统计数据,尚未经过审计;上述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的分母为2024年的相应数据。

注2: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与关联人可能签署的合同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根据双方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确定,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注3:上述表格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为财务初步统计数据,尚未经过审计。

注2: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与关联人可能签署的合同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根据双方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确定,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注3:上述表格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注4: 2025年1月17日及2025年2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对2024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注1:截至2024年末,安徽工布智造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317.54万元,净资产4,725.34万元;2024年度净利润为660.63万元。

注2:截至2024年末,安徽埃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9,105.46万元,净资产为6,077.52万元;2024年度净利润为691.95万元。

注3:截至2024年末,Robox S.p.A.总资产为1,052.22万欧元,净资产为697.29万欧元;2024年度净利润为58.60万欧元。

注4:截至2024年末,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0,852,089.59万元,净资产为3,748,493.70万元;2024年度净利润为1,203,439.51万元。

注5:截至2024年末,芜湖机器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4,144.92万元,净资产为17,507.72万元;2024年度净利润为520.92万元。

注6:截至2024年末,GME Aerospace Indústria de Material Composto S.A.总资产为5,061.80万欧元,净资产为1,210.96万欧元;2024年度净利润为-626.53万欧元。

注7: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中发生金额较低的关联人,且对方出于信息保密未提供财务数据,因此未披露该关联人的财务数据。

注8:截至2024年末,上海鸠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401.87万元,净资产为 -1,539.93 万元;2024年度净利润为-643.23万元。

注9:安徽未来社区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成立,无最新财务数据;实际控制人为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无法提供相关财务数据。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以上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根据具体协议内容并结合市场价格情况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人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上述预计额度允许在受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不同关联主体之间进行调剂。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业务,因此上述关联交易是必要的。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预计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