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振华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鉴于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沙文二期)”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将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3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733,70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75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30,112.1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6,590.3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3,521.79万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9月8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6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协议的具体要求履行义务。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2025年12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沙文二期)”进行结项,并在2025年12月23日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将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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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