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1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

2026-0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57 证券简称:中通客车 公告编号:2026-007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2月0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0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0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3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月30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到会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261号本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第3.00项议案在表决时,关联股东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回避。

4、上述第4.00项议案在表决时,须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5、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代表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时间内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时间:

2026年2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峰、赵磊

联系电话:0635-8322765

联系传真:0635-8328905

电子邮箱:www_957@163.com

2、会议费用:参与现场会议股东及委托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1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57”,投票简称为“中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2月06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2月06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2月06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股票简称:中通客车 股票代码:000957 公告编号:2026-005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张燕对相关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表示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根据相关规定,届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2、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马常海;注册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民生东街2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165420898Q;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非融资担保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份上市规则》规定之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24年末,该公司净资产为1,283.53亿,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309.08亿,净利润143.55亿。2026年,公司预计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其销售客车及配件,向其采购客车发动机、变速箱、车桥等零部件。该公司业绩优良、信用度良好,为公司常年合作伙伴,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2、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2,628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正涛;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奥路777号中国重汽科技大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614140905P;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公路运输。(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组织本集团成员开发研制、生产销售各种载重汽车、特种汽车、军用汽车、客车、专用车、改装车、发动机及机组、汽车零配件、专用底盘;集团成员生 产所需的物资供应及销售。机械加工;科技开发、咨询及售后服务;润滑油销售;许可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限本集团的进出口公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份上市规则》规定之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24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471.96亿元,净资产547.19亿元,2024年实现净利润70.88亿元。2026年,公司预计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其销售客车及配件,向其采购底盘、油料、发动机总成等零部件。该公司业绩优良、信用度良好,为公司常年合作伙伴,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3、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吴建义;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D座13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8690250X4;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融资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销售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建筑材料;项目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份上市规则》规定之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24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03.15亿元,净资产26.70亿元,2024年实现净利润1.86亿元。该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在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下游客户办理按揭贷款购车业务,为国内客车生产企业所普遍采用的一种销售模式,该公司具有相关业务资质和风险控制能力,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4、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000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华奥路777号中国重汽科技大厦一层和二层;法定代表人:申传东;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以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份上市规则》规定之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25年9月,山东重工财务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499.61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91.75亿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30亿元,实现净利润2.09亿元。公司在山东重工财务有限公司为下游客户办理按揭贷款购车业务,为国内客车生产企业所普遍采用的一种销售模式,该公司具有相关业务资质和风险控制能力,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5、山东通洋氢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注册地址:聊城市经济开发区庐山北路28号。法定代表人:张睿。经营范围:电驱动系统、燃料电池发动机、氢能装配、新能源作业车(包括纯电动及燃料电池的叉车、场地车、场地作业车等)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服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且本公司董事及高管在该公司担任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25年9月末,该公司总资产6,619万元,净资产为-25,356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39万元,净利润-48.3万元。2026年,公司预计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其采购氢燃料电池、电机及其他配件。该公司为生产客车所需电控电机系统的主要供应商,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2)关联企业定价政策和依据,有国家定价标准的,适用国家定价标准,没有国家定价标准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通过招标方式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公司通过招标的方式,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具体数量和金额将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实施。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的采购均为汽车零部件及原材料采购,采购价格不高于市场价,且大部分都是采用招标方式进行的。

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定价均按照公司统一对外销售价格确定,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劳务服务往来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并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交易价格。

4、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存贷款业务中:公司存款利率不低于银行同期利率,贷款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利率,且贷款放款更加及时。

由于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且其中大部分关联交易均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使公司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额度预计,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且交易定价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0957 证券简称:中通客车 公告编号:2026-004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11日以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1月20日在公司本部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独立董事王晓明先生、董事张燕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兴富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后,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推选何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推选何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选举董事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关于推选田景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推选田景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刊登于2026年1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燕女士回避表决。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关于公司土地收储暨新能源项目升级建设的议案;

内容详见刊登于2026年1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土地收储暨新能源项目升级建设的公告》(编号2026-006)。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及《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定于2026年2月6日(星期五)下午2:3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30日。

详见刊登于2026年1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编号2026-007)。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2、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2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何伟先生,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财务部成本业务经理,中国重汽集团成都王牌商用车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中国重汽集团绵阳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董事,山重建机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委派财务总监兼财务与运营部部长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

何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2、田景东先生,1968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政工师,历任山东东银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山东省国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山东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

田景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现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与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附件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证券代码:000957 证券简称:中通客车 公告编号:2026-006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土地收储

暨新能源项目升级建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响应聊城市东昌府区城市规划和产业发展需要,盘活企业现有资产及优化资产结构,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通客车”或“公司”)拟与聊城市安泰城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泰公司”)、聊城市嘉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嘉明管委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就公司部分土地收储、搬迁与新能源项目升级建设事宜展开合作。

1.聊城市东昌府区政府/嘉明管委会拟对中通客车及其全资子公司山东通盛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盛汽车”)位于聊位路以东、南环路以南、翡翠城以西、纬一路北侧,实际收储面积为238.86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不含职工公寓)进行协商收储。根据政府土地收储单位委托的第三方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土地价值评估报告,预计本次土地收储及搬迁等补偿金约为人民币119,837,564.00元,最终以相关方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

2.按照中通客车的相关规划设计需求,由嘉明管委会和安泰公司负责位于纬三路以南、经四路以西、纬四路以北、光岳南路以东,对应公司土地使用权登记面积为482,145平方米土地上的新能源项目厂房建设移交。

3.由土地收储管理部门直接将上述土地收储对应的补偿金支付给安泰公司用于新能源项目升级建设;除另有约定外,各方无需基于上述土地收储及厂房建设移交及确权事宜向其他方支付任何款项。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与安泰公司和嘉明管委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及相关人士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嘉明管委会为政府管理机构,安泰公司为聊城市东昌府区财政局全资国有企业,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被收储土地为中通客车及通盛汽车位于聊位路以东、南环路以南、翡翠城以西、纬一路北侧的共三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其中,本次中通客车被收储两处地块及地上建筑物(土地面积为105,824平方米),通盛汽车被收储一处地块及地上建筑物(土地面积为63,717平方米)。本次收储土地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妨碍其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本次升级建设的新能源项目厂房位于纬三路以南、经四路以西、纬四路以北、光岳南路以东,对应的中通客车土地使用权登记面积为482,145平方米。新能源项目厂房指上述对应土地使用权上建造的生产厂房及设备基础、厂区道路、管路以及相关配套站房等所有工程建筑物。

四、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当事人

甲方: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聊城市安泰城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丙方:聊城市嘉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合作内容

1.嘉明管委会/聊城市东昌府区政府对中通轻客老厂区位于聊位路以东、南环路以南、翡翠城以西、纬一路北侧,实际收储面积为238.86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不含职工公寓)进行土地收储。土地收储及搬迁等补偿金总额约人民币119,837,564.00元,最终以相关方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

2.按照中通客车的规划设计需求,由嘉明管委会和安泰公司负责位于纬三路以南、经四路以西、纬四路以北、光岳南路以东,对应土地使用权登记面积为482,145平方米土地上的新能源项目厂房建设移交。

3.由土地收储管理部门直接将上述土地收储对应的补偿金支付给安泰公司用于新能源项目升级建设;除另有约定外,各方无需基于上述土地收储及厂房建设移交及确权事宜向其他方支付任何款项。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本次土地收储事项符合聊城市东昌府区整体土地规划建设,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整体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和管理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2.本次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影响金额视合同履约情况而定,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数额将以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3.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合作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