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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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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2026-0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48 证券简称:锡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1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锡华科技”)于 2026 年 1月 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102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0,00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576.5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1323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以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司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发行募投项目风电核心装备研发中心及产业化项目(一期)。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0007号《鉴证报告》,截至2025年12月1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40,469.75万元,公司拟置换金额人民币40,469.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423.43万元(不含税),截至2025年12月18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739.91万元(不含税),公司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739.91万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实施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作出安排:“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发行人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筹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将按照相关规定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资金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0,469.75万元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739.91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0007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4、《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 21 日

证券代码:603248 证券简称:锡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2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1月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锡华科技”)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 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以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如单项产品购买日期在前述有效期内,而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的,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本次现金管理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资金来源

公司此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均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五)投资期限

本次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额度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如单项产品购买日期在前述有效期内,而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的,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 年 1月 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6年 1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本次现金管理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是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现金管理受托方,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投资台账,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 、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反馈。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本增值的原则,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资金安全、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603248 证券简称:锡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4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锡华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 年 1 月 15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荣正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 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委员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截至2025年12月1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40,469.75万元,公司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40,469.75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739.91万元(不含税),公司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739.91万元(不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本次现金管理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类型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 万股股票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360,000,000 股变更为 460,000,000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60,000,000元变更为 460,000,000 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已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具体以相关审批部门登记结果为准。结合前述变更情况,现拟对《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将名称变更为《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将按照股东会已授权权限,根据发行情况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类型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 月21日

证券代码:603248 证券简称:锡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3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类型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锡华科技”)于2026年 1月 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类型暨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现将具体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102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10,000.00万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1323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360,000,000股变更为 460,000,00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60,000,000元变更为 460,000,000元。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5年12月 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已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具体以相关审批部门登记结果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上述总股本、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变更情况,现拟对《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章程草案》”)

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将名称变更为《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草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表中所列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三、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事宜的议案》,以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情况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事宜。因此,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相关审批部门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