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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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6-0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6-004

债券代码:111021 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1、2025年1月21日,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7)。

2、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为分配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9元现金(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根据《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4.71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5年6月20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3、2026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鉴于近期资本市场情况变化,公司股票价格已持续超出原回购股份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经综合考虑,公司将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4.71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年2月17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5年2月18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二)公司此次回购时间区间为2025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20日,符合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中关于实施期限的要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已累计回购股份2,778,3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8%,成交最高价为33.00元/股,成交最低价为18.83元/股,回购均价为21.61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60,028,504.68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股份回购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执行。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5年1月22日,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截至本公告披露前,董事、原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及理由如下:

2025年8月5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公司高管赵珍平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决定减持。截至2025年11月25日,减持计划实施完毕,赵珍平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2,500股,占当日公司总股本的0.0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高管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

2025年8月30日,公司披露《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天台铂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台铂融”)因部分合伙人自身资金需求决定减持。截至2025年9月25日,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天台铂融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176,600股,占当日公司总股本的0.5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2025年11月5日,公司披露《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天台铂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台铂恩”)因部分合伙人自身资金需求决定减持。截至2025年12月23日,天台铂恩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当日公司总股本的0.2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

除上述事项外,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原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1、上表“本次回购前”股份数为截至2025年1月21日数据,“回购完成后”股份数为截至2026年1月20日数据;本次公司共回购2,778,33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68%;

2、上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完成后的股份数量为截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余额,其与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数存在差异,系因公司可转债转股所致;

3、2025年9月22日,公司股东天台铂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6,606,000股限售股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4、2025年11月7日,公司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84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066,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5、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2月16日期间,因“奥锐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新增股本234股;

6、2026年1月6日,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所涉股票12,000股,公司总股本由406,195,234股减少为406,183,234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778,33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0.68%,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7059122),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根据回购方案拟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