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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管理办法》 龙头企业牵头 构建“技术入股+基金孵化”机制

2026-0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于祥明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管理办法》 龙头企业牵头 构建“技术入股+基金孵化”机制

◎记者 于祥明

《国家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近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并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超此前表示,管理办法旨在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强化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重大科技创新成果高效转化应用,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建好管好用好国家新兴产业创新中心(下称“产业创新中心”)。

产业创新中心定位于技术创新类平台,是培育壮大未来产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战略力量,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管理办法提出,产业创新中心要聚焦重大战略产业发展需求,原则上由行业龙头企业牵头,联合行业上下游和高校院所优势创新资源组建,协同开展行业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系统性集成技术研发,孵化产业链高成长中小企业,打造产业协同创新生态。

管理办法还提出,产业创新中心应广泛吸纳地方资金和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投资,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入股。同时,产业创新中心应建立稳定的研发投入机制,为持续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提供资金保障。鼓励产业创新中心设立投资基金,为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提供资金支持。

支持政策方面,管理办法提出,进入筹建期的产业创新中心,根据建设需要,可提出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规定,研究通过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等予以支持。同时,发挥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通过市场化方式,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产业创新中心科技成果孵化转化企业,以及依托产业创新中心设立的创业投资基金。

管理办法还提出支持产业创新中心研发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高端软件优先纳入政府绿色采购清单。产业创新中心应依法采购本国仪器设备、工业软件、操作系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