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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6-0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0版)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湖北储能电站45%的股权,公司董事、高级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潘骅先生为湖北储能电站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的规定,湖北储能电站为公司关联法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湖北储能电站总资产119,342,355.27元,净资产117,069,067.07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2,357,354.28元,净利润4,008,313.85元。

经查询,湖北储能电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0年2月28日

公司住所: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城塔下

注册资本:120,141.7666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黄世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矿产资源勘查,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检验检测服务,水力发电,木材采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选矿,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人工造林(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独立董事潘峰先生在章源钨业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的规定,章源钨业为公司关联法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章源钨业总资产5,486,876,260.26元,净资产2,244,363,031.41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878,291,294.48元,净利润189,640,776.29元。

经查询,章源钨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20日

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乐清经济开发区经十路128号

注册资本:30,994.9462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星题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浙江德威19.9973%的股权,公司高级副总经理张坤先生为浙江德威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的规定,浙江德威为公司关联法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浙江德威总资产866,705,864.76元,净资产803,302,753.39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43,185,363.89元,净利润38,846,686.13元。

经查询,浙江德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PT GREEN ECO NICKEL

成立时间:2023年5月31日

董事长:彭亚光

注册资本:12,000万美元

注册地址:Sopo Del Office Tower LT.22 Unit A, Jl. Mega Kuningan Barat 3

Lot 10, Kawasan Mega Kuningan No 1-6, Desa/Kelurahan Kuningan Timur, Kec. Setiabudi, Kota Adm. Jakarta Selatan, Provinsi DKI Jakarta, Kode Pos: 12950

主营业务:有色金属制造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GEN29%的股权,公司高级副总经理彭亚光先生为GEN的董事长,公司高级副总经理蒋淼先生为GEN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的规定,GEN为公司关联法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4,352,719,202.36元,净资产892,022,309.31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04,221,865.29元,净利润48,442,066.87元。

经查询,GEN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依法持续经营,与公司及子公司的交易,均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按期履行,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及依据

公司向福安国隆采购产品和收取蒸汽费、租金等的定价原则是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公允价格;每月按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双方每月按实际金额结算。

公司向恩泰环保采购MBR膜的定价原则是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公允价格;每月按实际使用数量结算,双方每月按实际金额结算。

公司向湖北储能电站支付光伏电费的定价原则是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公允价格;每月按实际使用数量结算,双方每月按实际金额结算。

公司向章源钨业采购钨废料和销售钴粉、仲钨酸铵的定价原则是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公允价格;每月按实际数量结算,双方每月按实际金额结算。

公司向浙江德威采购钨废料和销售碳化钨、钴粉的定价原则是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公允价格;每月按实际数量结算,双方每月按实际金额结算。

公司向GEN采购MHP的定价原则是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公允价格;每月按实际数量结算,双方每月按实际金额结算。

2、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公司及各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与前述关联方签订相关业务的合同协议,关联交易价格、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将严格按照双方签署的具体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和销售货物的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对《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是公司经营发展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同时,通过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进行核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6-011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完善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董高及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

3、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每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董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6-012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3月06日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0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0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2月26日

7、出席对象:

(1)凡2026年02月2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会议地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88 号星通大厦 41 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提案已经2026年01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上述第 1-3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4、审议上述提案时,关联股东均需回避表决。

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会的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03月02日9:00~17:00

2、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6年03月02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登记地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88号星通大厦43楼

邮政编码:518100

联系电话:0755-33386666

指定传真:0755-33895777

联 系 人:潘骅、何阳、朱鹏云

4、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1月26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40”,投票简称为 “格林投票”;

2.本次股东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3月0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至9:25和9:30至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3月0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本人(本股东单位)对该次股东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