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长江投资 公告编号:临2026-008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净利润为负值。
●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利润总额-3,000.00万元到-2,000.00万元;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500.00万元到-3,000.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800.00万元到-3,300.00万元。预计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8,000.00万元到22,000.0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17,900.00万元到21,900.00万元。
● 若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规定,公司在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利润总额-3,000.00万元到-2,000.00万元。
2.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00.00万元到-3,000.00万元。
3.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800.00万元到-3,300.00万元。
4.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8,000.00万元到22,000.0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17,900.00万元到21,900.00万元,低于3亿元。
(三)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较为充分的沟通。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9,029.26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491.02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818.65万元。
(二)每股收益:-0.21元。
(三)营业收入:50,727.83万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受到市场竞争加剧影响,公司国际货代业务、汽车物流业务收入下降,未能覆盖日常运营开支。
四、风险提示
(一)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不确定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已分别于2025年3月12日、2025年6月19日、2025年11月12日披露了《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2025-018、2025-031)。该次诉讼涉案金额为152,369,473.90元,对公司2025年度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暂时无法合理估计对2025年度及2025年度期后利润的影响。若相关事项在年报出具日前形成可计量依据的实质性进展并触发预计负债确认或调整,或形成法院判决,将导致本次业绩预告净利润与最终披露金额存在差异,差异规模以最终确定的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案件实际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处理,特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若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在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在考虑上述事项后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长江投资 公告编号:临2026-009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规定,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利润总额-3,000.00万元到-2,000.00万元。 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00.00万元到-3,000.00万元。 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800.00万元到-3,300.00万元。 预计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8,000.00万元到22,000.0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17,900.00万元到21,900.00万元,低于3亿元。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之规定,公司股票在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股票停牌情况及退市风险警示实施安排
如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和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日起开始停牌。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于次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公司股票停牌之日后5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的处理。公司将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前一个交易日作出公告,公司股票自公告披露日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历次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4条的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将出现第9.3.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相应的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2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次风险提示公告为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前预计至少再披露2次风险提示公告。
四、其他事项
以上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测算数据,目前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谨慎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