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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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证全球嘉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在募集期内增加发售C类基金份额的公告

2026-0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兴证全球嘉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我司拟在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10日(以下简称“募集期”)内增加发售兴证全球嘉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

一、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1、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收取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不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保有的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收取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其中,对于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申购的或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且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C类基金份额,继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将在投资者赎回相应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

2、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26057,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26058。A类基金份额与C类基金份额的每份基金份额面值均为1.00元人民币。由于两类基金份额的收费方式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并单独公告。

3、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募集期为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10日,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同时发售。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4、C类基金份额认购方式与费率

(1)认购方式: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已经登记机构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2)认购限额

基金管理人规定每个基金账户首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如有),下同),每笔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各销售机构可根据各自情况设定最低认购、追加认购金额,除本基金管理人另有公告外,不得低于本基金管理人规定的上述最低金额限制。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进行投资时应以销售机构官方公告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认购和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和处理方法请参看相关公告。

(3)基金的认购费用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4)认购份额的计算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若投资者选择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则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例:某客户在认购期内投资1,000,0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假定认购期产生的利息为295.0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 =(1,000,000.00+295.00)/1.00 =1,000,295.00份

即:某客户投资1,000,0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假定认购期产生的利息为295.00元,可得到1,000,295.00份C类基金份额。

5、C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适用与A类基金份额相同的管理费、托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

非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销售机构渠道:

对于投资者持续持有期限未超过一年(即365天,下同)的C类基金份额收取的销售服务费,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并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

对于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C类基金份额继续收取的销售服务费,在投资者赎回该笔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其中,持续持有期限为基金合同生效日(针对募集期内认购的基金份额)或该笔份额申购、转入确认日与赎回、转出确认日或基金运作终止日的间隔天数。

二、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相关销售事宜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见下表,本基金暂不开通直销。本公司已经与下述销售机构签订基金销售协议,投资人通过下述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的,以下述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上述机构已取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证书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三、关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相关设置、本次C类基金份额于募集期内发售安排相关的未尽事宜,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26年1月21日发布的《兴证全球嘉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四、重要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6年1月21日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托管协议登载于规定网站,将于公告之日将本基金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登载于规定网站,并将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法律文件。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并存。

3、除上述代销机构外,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678-0099(免长话费)、021-38824536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xqfunds.com/

通过在线客服直接咨询或转人工咨询相关事宜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30日

兴证全球嘉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旗下兴证全球嘉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更新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26年1月30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xqfunds.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0099、021-38824536)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