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6-019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增加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1月14日,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本次会议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志红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05人,代表股份707,040,2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5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660,088,6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0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94人,代表股份46,951,6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6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98人,代表股份53,544,9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6,593,3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5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94人,代表股份46,951,6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61%。
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5,323,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72%;反对1,601,1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5%;弃权115,4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828,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940%;反对1,601,1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04%;弃权115,4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5,186,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79%;反对1,791,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3%;弃权62,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691,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388%;反对1,791,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50%;弃权62,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5,368,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5%;反对1,610,5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8%;弃权61,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872,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771%;反对1,610,5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79%;弃权61,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5,368,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6%;反对1,610,5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8%;弃权61,0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873,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780%;反对1,610,5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79%;弃权61,0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4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5,249,7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68%;反对1,719,3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2%;弃权71,1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754,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560%;反对1,719,3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11%;弃权71,1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5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5,355,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7%;反对1,615,4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85%;弃权69,6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859,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528%;反对1,615,4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71%;弃权69,6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6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5,355,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8%;反对1,616,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86%;弃权68,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860,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544%;反对1,616,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82%;弃权68,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5,337,6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92%;反对1,612,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81%;弃权89,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842,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202%;反对1,612,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18%;弃权89,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8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5,337,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91%;反对1,607,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4%;弃权95,3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841,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193%;反对1,607,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27%;弃权95,3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9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5,317,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64%;反对1,606,3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2%;弃权116,3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822,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827%;反对1,606,3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01%;弃权116,3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5,178,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67%;反对1,658,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5%;弃权203,7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683,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229%;反对1,658,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66%;弃权203,7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0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5,271,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8%;反对1,613,8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83%;弃权154,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776,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968%;反对1,613,8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41%;弃权154,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9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5,275,2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04%;反对1,611,8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80%;弃权153,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779,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037%;反对1,611,8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03%;弃权153,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5,286,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19%;反对1,601,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4%;弃权152,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791,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244%;反对1,601,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02%;弃权152,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5,505,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9%;反对1,378,2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9%;弃权156,7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00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331%;反对1,378,2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41%;弃权156,7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5,533,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9%;反对1,378,1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9%;弃权128,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038,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862%;反对1,378,1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39%;弃权128,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9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5,209,2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0%;反对1,641,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2%;弃权189,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713,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804%;反对1,641,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62%;弃权189,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3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5,299,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38%;反对1,611,1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9%;弃权129,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804,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490%;反对1,611,1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90%;弃权129,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5,288,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23%;反对1,611,9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80%;弃权139,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793,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288%;反对1,611,9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05%;弃权139,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6%。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5,308,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51%;反对1,592,4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2%;弃权139,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813,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658%;反对1,592,4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41%;弃权139,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5,285,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18%;反对1,458,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3%;弃权295,7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790,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231%;反对1,458,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47%;弃权295,7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2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