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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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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1-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50 证券简称:彤程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9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25层2501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由董事长Zhang Ning女士主持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徐重璞女士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发行及上市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定价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发售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承销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筹资成本分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议案名称:发行中介机构的选聘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申请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0、关于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9.01、议案名称:《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2、议案名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3、议案名称:《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4、议案名称:《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5、议案名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和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等与上市发行相关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8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议案1-7、10-12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议案12涉及的关联股东:RED AVENUE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Virgin Holdings Limited、Zhang Ning、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妍婧、季思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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